可至原购票地办理补退!深圳航空发布涉及机票免收退票费的补充说明

1月24日,深圳航空就涉及湖北航线免费退票的行程发布补充说明。说明内容如下:

按照民航局1月23日发布《民航机票免收退票费》的相关要求,深圳航空对相关客票退票规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退票规定

2020年1月24日0时前购买的2020年1月24日(含)之后开始旅行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客票有效期内,均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补退规定

在2020年1月24日之前已办理退票,且收取退票费的,如符合以下条件,可至原购票地办理补退:

1、湖北航线(武汉、襄阳、宜昌)的直飞、经停或中转航班: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其他航线: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深航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航空关于1月24日-2月10日涉及武汉航班调整及湖北相关机票特殊处理规定的通知》仍然有效。

深航将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按照民航总局要求及时调整相关规定,秉承“任何时候,自然体贴”的服务理念,与大家共度时艰。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1月24日

温馨提示:

退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自出票日期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办理退票手续,为避免长时间等待,请错峰办理。旅客可联系原出票地、深圳航空直属柜台及拨打深航24小时客服热线95361,咨询或办理。

【记者】胡百卉

【通讯员】郑毅

【作者】 胡百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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