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杭锦旗统计局
杭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旗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旗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旗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8月20日成立了杭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羽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乔小军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旗委宣传部、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等39个单位;同时组建了杭锦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事务组、业务组、宣传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全面负责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日常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为做好这次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旗经普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全旗6个苏木镇,一个管委会和两个园区也相继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旗26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及多名旗镇两级抽调人员攻坚克难,对我旗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户完成数据采集上报。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旗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创新普查方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整合单位基础信息。在单位清查阶段,充分提取部门行政记录,通过比对、排重和整合全旗近万条单位及个体户的资料,建成普查单位核查底册,降低实地核查难度,提高单位查找效率,使用“天眼查”“企查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等系统,帮助查找核实企业信息,大大提高了普查对象信息的准确性。此外,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设备,采用电子设备现场采集和网络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普查全过程电子化、网络化,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旗经普办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实现在线处理、审核、上报数据,大大提高了数据验收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杭锦旗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不定期开展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工作,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做好了经济普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此外,旗经普办设立经济普查举报电话0477-6621289,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同时,旗经普办加大数据质量检查执法力度,不定期对企业特别是对直报平台的企业和一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并对数据质量不高的企业下发《统计检查查询书》,对配合程度低的普查对象下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极大地保障了我旗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数据质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旗普查办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阶段各地区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旗普查办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的事后质量抽查,采集上报期间对全旗89个普查区、129个普查小区的所有普查对象根据普查对象的原始台账进行核查比对,尤其对全旗所有利润、收入为“0”为负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进行了4次核查比对和质量抽查。7月5日,旗普查办再次组织开展对全旗26家负利润1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了核查比对,同时对全旗22家资产、收入、税金和人员四项指标为“0”的企业再次进行核查比对,并做出详细说明。数据审核、验收、核查比对和事后质量抽查阶段,旗经普办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定期联审制》《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等办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旗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67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56.2%。
本期编辑:越晓慧
编校:倪倩
编审: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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