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综合频道
致广大 尽精微
划重点
在我市参加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学生应提前备好居民身份证。已办证的应提前检查确认证件存储信息是否完好无损,可持证件到附近的派出所、银行等部门进行读卡确认;检查证件有效期限是否过期,已经过期的应立即换领新证,即将到期的应于期满前3个月到公安机关换领新证;证件登记项目(姓名、民族、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后未重新办证的,应及时换领新证,保证证件登记项目与户口簿登载内容一致。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中学生,无论是否年满16周岁,建议尽快申办居民身份证。考生首次办证应由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未满16周岁学生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按照国家规定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统一规定,省内户籍群众申办居民身份证后,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18个工作日内发证。符合条件的省外户籍群众在我省异地办证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20个工作日内发证。不方便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证件直接送达本人。
考生和家长平时应妥善保管证件,谨防丢失、损坏。证件要远离特别高温、强磁场、强辐射环境,避免大力弯折、扭曲证件,以防损坏。
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邯郸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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