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大武夷网消息 村报账员本是村里财产、物资的守护者,可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洋后村的郑某却利用这一身份打起了歪主意,将洋后段洋后村三组的征地补偿款134万多元向外借贷,以谋私利。近日,郑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9月12日,经延平区洋后镇政府、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及郑某本人同意,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办公室将京台高速南平联络线洋后段洋后村三组的征地补偿款1348717.28元转入郑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次日,被告人郑某将该笔征地补偿款中的60万元以月利率1.2%借给个体工商户郑某某、50万元以月利率1.3%借给个体工商户兰某;2014年9月17日,郑某又将其余的24万多元征地补偿款加上自己的钱款凑足30万元,借给洋后村的黄某(未收取利息)。
然而,这些借出去的钱,大部分连本带利都收不回来。偌大的窟窿,郑某想补也补不上。2019年11月8日,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文/黄炜莉 徐陆锋 吴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