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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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均按照公司合并报表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71,268.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5.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17%。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正,主要得益于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明显改善。2019年9月30日,控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公司流动性显著增强,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帮助下,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生产已逐步进入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2019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7,656.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65.72万元,较第三季度分别实现大幅增长。
2、上表中变动30%以上项目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下降41.98%、94.99%、93.76%、96.17%、96.61%,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金融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的压力下,主动关停并转部分融资较困难的PPP项目,控制了投资节奏,减少了运营投入,营业收入减少的同时费用持续发生,导致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出现相应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杰、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程向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鸣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同意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设立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招信智赢12号”)进行管理。招信智赢12号的募集规模为9亿,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22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8月3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公司与云南信托于2017年9月1日签订《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存续期为36个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8年2月9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46,047,5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2%。截至本公告日,招信智赢12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1,147,634股,未出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公司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且招信智赢12号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