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康分局综合研判,主动出击,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劝投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资金达5万余元。
2020年4月3日,分局民警在侦查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0岁)、侯某(女,46岁)、胡某(女,48岁)在2018年年末,从李某(已起诉)处购进21000元名为“苦瓜胰岛素胶囊”的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张某伙同侯某、胡某在长春市内进行销售并非法获利。在之前侦查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该产品经省食品检验所检验,检验出该保健品的多种主要成分均为国家禁止非法添加的成分。分局民警迅速侦查研判,核查比对、落地查人,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侯某抓获。胡某在逃未到案,分局民警经过多次走访调查,联系胡某及其家人,对其进行劝投,告知其从轻减轻政策后,胡某于2020年4月15日主动到南康分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该三人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侯某、胡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主编:于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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