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发电〔2020〕8号)相关精神,对全市的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每家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每家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对2020年在库的规模以上旅行社,每家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2019年增速排名前10名(含10名)或营业额排名前10名(含10名)的限额以上酒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每家酒店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补贴)。现已收到129家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申报资料,经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对拟奖补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由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公示期间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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