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肖团祥提起公诉

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肖团祥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马上村民委老横路塘村村民肖团祥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团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肖团祥。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肖团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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