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期间安排工作,给予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
公司安排员工在延长春节假期的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上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采用标准工时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采用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150%的加班工资,采用不定时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
2、年终奖该缴多少个税?
年终奖缴纳个税有新旧两种算法:第一种是单独计算,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第二种是按照新个税规定,将年终奖纳入全年所得综合计税。
那么自己的年终奖到底要缴多少个税?到手后真正能拿到多少钱呢?快点击大图,看看你年终奖能拿多少吧~
3、无单位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根据目前的政策,缴纳社保的途径有以下两种:
(1)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单位缴纳社保;
(2)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4、社保可以一次性买满15年吗?
不管是单位参保还是个人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工养老)都是按月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选择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
5、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个税法修订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人要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究竟那么些人需要办理这项业务呢?
(一)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三)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
6、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大幅下降了?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支付临时用工劳务费,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到底按工资薪酬还是按照劳务报酬处理?这不仅在个人所得税适用不同税目,在需不需要发票上也有很大区别。比如企业雇用专业人员做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支付劳务费时直接列表发放即可还是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
接下来,工猫管家就以图的方式给大家普及一下:
8、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9、临时工工资是否必须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临时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仅是实务中原相对正式工的一个习惯说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上述情形的,临时工工资就是企业职工薪酬,工资发放明细表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劳务费在500元以内的,可以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临时工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劳务费超过500元的,应当要求临时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企业以劳务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0、无单位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根据目前的政策,缴纳社保的途径有以下两种:
(1)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通过单位缴纳社保;
(2)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办理条件:
杭州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如何扣费:办好缴费登记后,个人可与开户银行签定ETS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以后每月的社保费由银行自动划扣;也可每月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开票缴费。
如个人在当月2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25日后新参保的,登记所属期为次月,次月开始征收。
1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有何区别?
A: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然是单位,而另一方必然是自然人。
但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既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建立,也可以由个人和个人建立,广义的劳务合同关系还可以由单位和单位建立。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务,因此劳务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适用法律不同
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不适用劳动法。
因此,在实务中,到底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我们不能完全只看合同名称,还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12、工猫答疑 | 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
"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
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灵活用工未来会是企业用工的常态,而灵活用工为企业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企业采用灵活用工关系,其用工的灵活性增强,解决企业用工动态波动,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13、劳务报酬的定义与计算方式
从定义来看,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新闻、广播、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说直白点,就是除经营所得之外,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收入。
劳务报酬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14、非全日制按工资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判断兼职人员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判断兼职与企业之间是否有任职受雇关系。
有雇佣关系的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没有的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税。
15、企业如何避免短期用工带来的风险?
由于职业特点等多方面原因,企业不能完全取消"临时工",不过只要用工合理合法,就能有效避免短期用工带来的风险。
1、合理签订劳动合同。
保险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正常情况下,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保险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给他们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和福利。
无论是社保还是薪酬,临时工都应该合理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益。
16、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通常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等。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而言的。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一般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但它与劳务派遣工又不完全一样。
因为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因此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17、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月5000元, 对你的收入有啥影响?
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每月吃饭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实际上减负水平不止于此。
18、自由职业者有必要继续缴社保吗?
自2019年9月1日起,社保费征缴已转移税务部门。因此,每一位自由职业者都应该选择自觉缴纳社保,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杭州为例,市税务部门已经开始承担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职能。
灵活用工未来会是企业用工的常态,而灵活用工为企业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企业采用灵活用工关系,其用工的灵活性增强,解决企业用工动态波动,大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实施每月2次扣款,本月为9月27日与9月29日。
一年中只有2月份扣款1次。一般情况下,扣款在每月的27日,月末的倒数第2天。
2019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税务征收系统征收,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于次月征收,即2019年9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0月征收。
19、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
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 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20、劳务派遣工是什么?
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找招聘新员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自己公司人力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招聘。另外一种则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帮助自己招聘然后再按照招聘到的人数,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相应的费用。这样招聘的员工,被称为劳务派遣工。
很多人对劳务派遣最大的意见就是,劳务工可以被用人单位随时解雇,且劳务工福利待遇比正式工差很多,而且很多劳务工没有五险一金等等。
其实这都是不合法的劳务派遣公司干的事,也就是黑中介。
正常的劳务派遣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提供劳务。
劳动者报酬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并由其向劳动者代发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21、劳务派遣工的合同与社保问题
正常的劳务派遣工,也是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既然是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权利就会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劳务派遣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且相关的福利待遇,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如果劳动者对于合同中的相关福利待遇,不满意可以选择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确实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随时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务工。
但是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即时这期间劳动者因被用人单位退回,而没有工作。劳务公司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的福利待遇发放其工资。
劳务派遣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务工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强制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务公司必须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对该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22、个人破产呼之欲出,意味着债务全免?
据工猫管家了解,目前最高法院等部门正在讨论研究如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或将写入即将修改的《企业破产法》,也有学者建议制定统一的破产法典,最高法院等有关部门正在对此研究。
“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概念,最早出自193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起案例,其基本理念是使诚实的债务人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并允许他重新开始,摆脱因商业不幸带来的义务和责任,随后被很多国家的破产法吸收。
23、每月工资没变,为何个税越扣越多?
最近,一些职工纳闷:每月工资没变,为何个税越扣越多?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近日给出解释,这种月度纳税“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是由于个税改革后税率跳档造成的。
24、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25、我以个人名义给武汉捐赠了价值五万元的医疗物品,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扣除?
答: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具体扣除方式可查阅财政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