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故居纪念馆开馆

中国发展网 4月21日上午,“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暨程玉阶故居纪念馆开馆仪式在麻城市乘马岗镇肖家山村程家湾隆重举行。

当日,从各地自发赶来的党员干部、附近群众及其后人,在程玉阶烈士墓前列队整装、肃立默哀。在黄冈市科技局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张思淼的引导下,党员干部们重温入党誓词,向程玉阶烈士墓敬献鲜花。

程玉阶又名程汝阶,1910年4月21日出生于乘马岗镇。他自幼聪慧好学,急公好义,6岁读私塾,12岁读初小,16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麻城县乘马岗区委书记、麻城县行动委员会委员、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等职。1931年冬牺牲,时年仅21岁。2014年8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国家公诉第一人”。

在担任鄂豫皖区苏维埃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第一任处长期间,程玉阶嫉恶如仇,执法如山,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鄂豫皖苏区司法惩恶治腐和国家公诉制度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赢得了苏区军民的信任与爱戴。1931年,赤城县杨山煤矿(今属固始县)赤色工会经理高振武,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做假账等手段贪污销售款1000块大洋,工农监察委员会查明案情后移交革命法庭,程玉阶出庭公诉,革命法庭判处高振武死刑。

程玉阶故居纪念馆以“国家第一公诉人从这里走来”为主题,分三部分展示了程玉阶烈士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第一部分为狮山骄子,展示程玉阶的成长经历和担任乘马岗区委书记时所作出的贡献。第二部分为反腐先驱,介绍程玉阶任鄂豫皖区苏维埃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首任处长期间,支持公诉的反贪污腐败案子。第三部分为家国荣光,以程氏历史名人和肖家山村革命烈士为表现主体,昭示出程氏家族和乘马人民忠勇良善的基因血脉和精神谱系。

程玉阶继子程兴贵深切地回忆,“继父程玉阶参加红军后官至营长,最后一次回家,带了两个随同人员,还在生父程玉朝家吃了一顿饭。饭桌上他对生父说,王树声是他的团长,打了好多大胜仗嘞……从那以后,就再没他的音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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