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王晨婷)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北京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80 165件,同比增长35.7%,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占比71.3%。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9 769件,同比增长42.6%。
“案件基数大、增长快、疑难案件多已经成为近年来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常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19年,北京三级法院的收案数量相较往年继续出现大幅上升。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案件,既是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需求的直接表现,也是社会各界认可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一种体现。
去年也出现了很多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如“小说《锦绣未央》”侵权案是新技术条件下大规模抄袭的典型案例,被告的一部小说分散抄袭了12位知名作家的16部小说,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大量基础比对工作,并作了严谨充分的论证分析后依法作出判决,最终双方对一审判决服判息诉。
杨柏勇介绍,针对部分创新主体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北京法院近年来注重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一方面加强程序性措施保护力度。各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程序性措施,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2019年在13件案件中采取诉中临时措施,在54件案件中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诉前临时措施裁定支持率达100%。
同时,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商标恶意抢注现象由来已久。市高院于2019年4月对外发布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有三分之一的条款即51个条款针对商标恶意抢注现象作出规定,凸显了司法在遏制恶意抢注上的主动性。相关条款从引入“使用需求”规制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恶意注册行为、具体界定“恶意抢注”直接条款适用要件以及将规制“恶意抢注”因素纳入间接条款适用考量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层次的规定,体现了全面制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司法导向,更好地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有效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同日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在“MLGB”商标行政案中,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了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宗旨以及历史演变,提炼梳理了该条款“其他不良影响”具体适用中的四个考量因素,认定诉争商标本身含义消极、格调不高,具有不良影响。本案裁判体现了适用法律和社会价值评价的精准性。
此外,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赔偿问题,规范统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确定与计算。北京法院历来重视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问题,不断加强调研,先后制定了多份指导文件。但是,司法实践不断变化,与损害赔偿有关的新问题不断涌现,裁判标准难以量化、难以统一等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也于今日正式发布,明确了法定赔偿的相关标准。
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介绍,这个标准实际上是解决判决赔偿额尺度不一的问题,解决的是维权的最后一个环节。不过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侵权获利举证的困难性,相当部分案件适用法定赔偿,就是由法院酌定,但标准尺度很不统一,北高的标准就是尝试统一的。案情情形各不相同,法定赔偿本身需要考虑的情节多种多样也不可预估,只能是把参考因素尽量多罗列出来,具体还得靠法官根据案情进行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