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成都市公积金提取范围及最新变化

成都市公积金

4月15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市公积金

其中最让人关心的
就是公积金提取范围的变化
为了让更多有需求的人了解清楚成都市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有哪些,诸小蓉特地对住房消费提取与非住房消费提取进行了归纳整理
赶紧来瞧一瞧

成都市公积金

住房消费提取——购建房提取
成都市公积金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此条是最新新增的提取范围,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毕竟成都没有电梯的老旧小区太多了。

2、购买新建商品房

3、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

4、购卖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5、拆迁安置房提取

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7、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8、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9、租住自住房提取

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成都市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注意: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
成都市公积金

1、职工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港澳台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

需要注意,此次调整将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提取公积金调整为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以及“农籍职工离职提取”这两项非住房消费提取取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积金的提取对象为:租房提取为承租人及其配偶,其他购房类提取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往期回顾

01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