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了累计所有的违规担保情况,详情如下表:

2019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因误将一笔杨志群案违规担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余额1,900万元)的违规资金占用披露为违规担保资金;2020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何琦、熊昕、万东亮、赵强强案件已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划扣10,300万元,上述10,300万元已计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上述表格中许为杰案担保余额4,865万元,公司之前披露的担保余额4,865万元,因本案存在变相的借款利息预先扣除的情形,借款本金按照4,505万元计算,截止目前许为杰担保余额4,505万元;上述表格中误将中财招商一案担保余额统计为19,890万元,经核实,中财招商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担保余额应为22,701万元。截止本公告,公司违规担保金额合计254,670万元,违规担保余额合计176,9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7.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因违规担保涉及诉讼金额合计191,30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总额161,254,850.21元,其中违规为控股股东进行担保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强制划转金额112,254,850.21元。通过购买长典基金的3,000万元占用也未归还,控股股东通过借款方式形成资金占用1,900万元,三项合计资金占用161,254,850.2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所有违规担保和诉讼进展情况如下表:

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解决措施情况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强化印章管理与使用

为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将公司公章用章移交综合部,明确两位保管人员同时操作才能加盖印章,且明确携带外出用印,必须两位保管人员随从,坚决落实“双人保管、先审后用、用必登记”的用章规范。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解决前述违规担保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目前,公司正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情况,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5、公司在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发生后,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组建了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因公司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引发的纠纷及诉讼等相关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判决结果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裁定判决书》

2、《民事调解书》

3、《执行裁定书》

4、《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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