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图书馆部分恢复开放

乐清市图书馆

3月27日起部分开放,

实施限时限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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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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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二至周日8:30—11:30(11:20后停止入馆)14:00—17:30(17:20后停止入馆)
  • 周一不对外开放

开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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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楼总服务台、一楼少儿借阅区、二楼阅览室、三楼四楼成人借阅区和五楼地方文献对外开放。

2. 馆内其他区域(包括一楼食堂)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图书馆分馆、城市书房、百姓书屋等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人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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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者统一从一楼正大门进出,在馆读者限额150人,达到上限人数时,将采取“出一进一” 限流措施,请读者在馆外保持距离有序等候。

2. 一楼少儿借阅区只借不阅,每次最多进入10人。

3. 在疫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本馆暂不对14周岁以下读者开放。

预约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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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通过乐清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提前实名预约入馆。

点此预约

注意:入馆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入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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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清市图书馆增设红外线测温系统,请读者入馆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和健康码、身份证(原件)查验等工作,读者须全程佩戴口罩。

2. 一楼大厅设置集中还书处,在自助服务区归还文献(含光盘),其他楼层只借不还,便于集中消毒处理。

3. 借阅过程请勿聚集,保持一米五安全距离,阅览实行一人一桌制,同一场所读者过多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安排;馆内禁止用餐,禁止携带有色饮料。

4. 阅读后的图书,请放置指定还书箱内,便于集中消毒处理。

5. 因通风需要,馆内中央空调暂停,窗户全部开启,读者请勿擅自关闭并注意保暖。

6. 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读书会等人员聚集活动。

7. 因疫情原因,乐清市图书馆已对读者应还时间在2019年7月23日至恢复开馆日的图书统一延迟至2020年4月23日。另乐清市图书馆对读者在恢复开馆后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产生的逾期费一律免收,请广大读者不必扎堆来还书,尽量减少人群聚集。

温馨提示

乐清市图书馆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开放时间、服务措施,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公告约定,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减少在馆停留时间,配合防疫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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