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在路面上行驶时,安全系数比较低,驾驶人随意变道、闯红灯的行为,也一直饱受诟病。去年4月18日,蚌埠市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要求限行区域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自觉停止上道路行驶,并自行处置好车辆。去年5月21日起,交警部门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查处,去年至今,蚌埠市共查扣电动三、四轮车5400余辆。
4月14日下午3点,在蚌埠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停车场内,一批查扣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次摆放,大部分车辆看上去破旧不堪。挖掘机的铲斗连续有力地下砸,一辆辆电动三、四轮车瞬间报废。
据统计,全市近三成交通事故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有关。而此类车辆装载能力、行驶速度与制动性能等安全技术要求不相符合,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电动三、四轮车未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标,属于三无(无保险、无牌、无证)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将无法获得赔偿,公安机关亦不能及时破案,对市民、乘坐人造成危害。目前,随着查处工作的推进,蚌埠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明显地下降。
交警部门表示,虽然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仍将持续开展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活动,坚决做到发现一台、查扣一台,全力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们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