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尹超
出生日期:1989年6月12日出生
住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花园路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尹超与申请执行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梅支行国内非涉外仲裁一案。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款项暂合计319933.08元,另,被执行人尹超还应承担本案执行费4699元,上述共合计324632.08元。
执行案号:(2019)粤19执664号
执行依据:(2018)穗仲莞案字第21515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319933.08元
执行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黎书记员 0769898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