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通知》,在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用工作中,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实行政策倾斜。
01
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业绩,可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
02
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1年
对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医院隔离病房、发热门诊直接接触待查病例或确认病例,从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等相关工作1个月以上的,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1年,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03
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等限制
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限制,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且符合晋升基本条件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由评委会评审认定为高一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等限制,提前2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
04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
主编 | 何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