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的《边城》里有这样一句话: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
如果将这句用在成功学上,则恰恰印证了那句“时势造英雄”。
对于时势而言,出英雄是必然的,但谁成为英雄是偶然。
对于英雄而言,赶上时势是偶然,但成为英雄则是必然。
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大成功靠时势,小成功靠个人。
比如陈小春,祖辈都是农民,在香港贫民窟笼屋长大,13岁辍学,随着父亲四处卖苦力,然而,在他30岁那年,却成了人尽皆知的大明星。
一个起点如此之低的人,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陈小春的成功绝不是靠着一路走着狗屎运,逆袭开挂来的。
如果你仔细了解过他的经历,就会发现,他之所以能有今日,是因为抓住了改变命运的每一次机遇。
从小跑堂到舞蹈艺员
1983年,16岁的陈小春离开父母,独自一人来到香港铜锣湾闯荡。
那时候的他可不是“山鸡哥”,没学历、没技术、没人脉、未成年,初入社会,根本混不开。
到了铜锣湾一个星期,他都没找到工作,无奈之下,就使了赖皮招数,在一个大排档老板那儿磨了半天,终于成了一个试用小跑堂,管吃管住没薪水。
试用期的这一个月,陈小春睡在老板给他安排的破仓库,每天早起晚归,切菜、洗碗、拖地,什么脏活、累活都干。
终于,他苦哈哈的熬过了一个月,被正式聘用。
此后,他虽然依旧是个“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的小跑堂,但好歹转正了,每个月有300块的薪水。
当时他年纪小,对未来也没什么想法,日子一天一天过,跑堂一天一天干,也许青春就这样消磨了。
谁知道,这时候,他生命中突降一位“贵人”。
那天晚上,这位“贵人”带人来吃饭,陈小春负责给他们上菜,好巧不巧,里面有只苍蝇,还被人家发现了。
这饭还怎么吃啊,于是“贵人”便闹了起来。
见此情况,老板当然得又陪笑脸又免单了。
安抚好客人后,老板转身就恶狠狠地冲进厨房,把送菜的陈小春一把揪住,上来就是俩耳光。
打骂不算,他还逼陈小春把菜里的苍蝇吃下去。
哇塞,人家虽然找个工作不容易,但也不至于这样欺负人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陈小春将老板大骂一顿,卷起铺盖就走了人。
要知道,陈小春的这份工作可是当初硬跟人家老板磨来的,离开后,再找下一份工作可没那么容易。
不过孟子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话是很给力,但是“降大任”之前的日子,可全是苦和饿呀。
几经辗转后,陈小春终于在湾仔一个叫“蓝坊”的理发店找到了一份打杂的工作。
那时候的陈小春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干活不偷懒,对客人还尊敬,因此,不久后老板就让他给客人洗头,然后慢慢的学习理发。
陈小春在这家理发店一干就是两年,由当初那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帅小伙。
一天,陈小春偶然听到来店里理发的小青年谈论TVB招聘舞蹈艺员的事。
他顿时来了兴趣,向客人问清时间地点后,当天就跑去应试。
陈小春完成几个指定动作后,评委看他动作灵活、长得酷气,当场就录取了他。
就这样,陈小春进入了TVB舞蹈艺员培训班。
由舞蹈艺员到出道艺人
进入培训班后,新招的艺员,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舞蹈培训。
这对于已经成年、没有任何舞蹈基础的陈小春来说,简直是一番抽筋挫骨的折磨。
绷腿拉筋,每一个训练动作,都让陈小春疼得直咬牙。
幸好,以前的经历让他有了不怕苦、不服输的韧性。
为了不落人后,除了日常训练外,他还每晚都跑去练功房加练。
很快,培训结束,陈小春作为优秀学员,和几个同事一起,被推荐给谭咏麟做演唱会伴舞。
当时的谭咏麟,在香港正是炙手可热。
在陈小春心目中,更是偶像级别的人物,能为他伴舞,对于他而言,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为了把握好这次机会,陈小春苦练每一个动作。
由于他功底扎实,动作到位,在第一次彩排中,谭咏麟就注意到了陈小春,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跳得不错,加油啊”!
由一个低声下气的打工仔,到一个受到偶像鼓励的舞蹈演员,这突然间的转变,对陈小春来说,简直就像是改了命。
经过这次成功的合作,谭咏麟又将陈小春推荐给了梅艳芳、陈百强、张国荣、林忆莲等明星。
于是,陈小春就开始给明星做伴舞,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七年。
直到1992年,他才赢来了人生的又一次转机。
那次他是给林忆莲做伴舞,整场演出非常成功,在庆功酒会上,舞蹈演员也被邀请上台表演节目。
于是,陈小春上场,拿起话筒唱了一曲谭永麟的《水中花》。
林忆莲听后大为震动,直叹我的伴舞队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
陈小春的歌声不仅震撼了林忆莲,还吸引了星工厂老板许愿。
许愿找到陈小春,说他正在组织一个唱跳团体,想培养三个组员,他有没有兴趣加入。
这么好的机遇,陈小春当然一口答应了,于是他迅速的与星工厂签了约,然后与朱永棠和谢天华组成了“风火海”组合。
出道前,他们一边给同门师姐林忆莲当合唱、伴舞,一边拍些小电影。
直到两年后,他们才以“风火海”的名义,发行第一张粤语专辑,正式踏足乐坛。
虽然这张专辑的成绩并不理想,但陈小春的演艺之路却出现了一个小确幸。
他凭借《晚九朝五》中的“阿宝”,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
这个起点看似不错,实际上并有给他带来什么名气,说到底,也不过是个18线的小明星。
但是,看到陈小春以往抓机遇的能力,你就能知道,他绝对有爆火的那天。
从小龙套到大明星
1995年,“风火海”发了第二张粤语专辑,因成绩不如预期,唱跳团体解散,开始主攻影视方面。
关注过陈小春的人都知道,他是凭借《古惑仔》里的“山鸡”一角爆火的。
其实,刚开拍《古惑仔》时,导演组并未找陈小春出演,而是邀请了同组合的谢天华和朱永棠。
得知这一消息,陈小春心里酸酸的。
虽然他当时根本不知道《古惑仔》是什么,但两个好兄弟都参演了,却把自己抛下了,他怎么想怎么不舒服。
于是,他就开始关注起《古惑仔》来,时不时的他就找机会问人知不知道《古惑仔》。
一经了解,他才发现《古惑仔》是一部特别受欢迎的漫画。
于是,他就找上经纪人,说他也想参演,能不能给联络联络。
结果与导演一见面,刘伟强便看中了他身上的那股“痞气”,邀他出演“山鸡”。
1996年,《古惑仔》上映,瞬间风靡全港,随后火爆两岸三地。
陈小春饰演的“山鸡”虽然是男二号,但因为这个人物有情有义、有血有肉,风头丝毫不亚于郑伊健饰演的“陈浩南”。
同一年,他又与原班人马出演了《古惑仔》第二部、第三部。
就在这一年,陈小春成了无数人口中的“山鸡哥”,彻底火了起来。
1997年,陈小春主演了《鹿鼎记》,他饰演的韦小宝成为了无数人心中的经典。
同年,他发行的音乐专辑也大获成功,在娱乐圈稳稳的站住了脚。
纵观陈小春的成名路,我们不难发现,他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运气好,而是因为他抓住了人生中的每一次机遇,并为之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努力。
由此可见,这世上所有偶然的成功,都是由必然的毅志造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