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清末的时候,辽东地区狼多为患,经常数十上百头狼成群结队在山路上行走,如果行人遇到,很难逃脱。当地人就设置陷阱,用火铳等想方设法去除狼害。
但狼非常狡猾,每次看到陷阱就提前避开,很少掉入陷阱的。用火铳轰时,还没等烟消尽就已经扑上来,捕狼者反被其伤。当地人非常很痛苦,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相约几人结伴拿着棍棒同行。
清宣统辛亥年冬,有一商贩胡某,吉林新城人士,自新城贩了十万鞭炮往回走,当时太阳马上落山了。途径鸡枫山,远远就看到数十头狼,在山中出来,吐着舌头,露出獠牙,盘踞在山路上。
胡某急忙往回跑,群狼在后面追,一路上胡某往左跑,狼就跟着往左跑,胡某往右跑,狼就跟着往右跑,胡某快狼则快,慢则慢。紧紧跟随其后,仿佛戏弄胡某一般。
胡某一口气跑了五六里地,看见路边有一庄稼院,两扇门虚掩着,推门进入屋子一看,屋里没有人。只在屋门口有当地人用新割的麦秸堆的柴火垛,高有六尺左右。于是猛地一跳,爬到柴火垛的顶上。俯首趴下,屏住呼吸,看着群狼行走的路线。
等到胡某躲进院中,群狼则在院子周围来回徘徊,死死围住院子四周。不一会,狼群便进入院子,猜想被追的人肯定躲进屋子,就争相窜入。胡某就急忙从柴火垛跳下,然后把门挂上,用鞭炮当做绳子系在门挂上,左手紧紧拉住门挂。右手掏出火柴,点燃鞭炮,一挂鞭炮足足有万余个。就由门缝塞入。
狼群突然听到噼里啪啦的鞭炮之声,又加上烟尘漫天,于是四处乱撞,自相践踏。没多会,数十头狼相继死在屋内。
等到鞭炮放完,胡某也累得坐了下来,于是倚在门上睡着了。天一亮,胡某醒了,听见屋内杳无音信。于是进去一看,群狼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一数足足三十八只,非常高兴,就在附近找人抬回家。当时狼皮价格非常昂贵,每张皮子可以卖十两银子。而狼肉则就地分给乡里和帮忙运送之人。狼皮则尽数卖掉,从此过上富裕的生活。而由于杀狼有功,被举荐当上了当地的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