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检察院认真把好延押案件出入口 确保批延流程顺利进行

节后返工,公安机关很多案件的侦查工作受案件本身和疫情的影响,无法在法定时间内办结,需要对嫌疑人进行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而受理延押案件又需要审核大量的材料,我院综合业务部多举措齐抓共管,确保批延流程的顺利进行:

一是制作材料清单,确保公安干警准备材料时一目了然。负责延押案件受理的专职人员分别将第一次和第二次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公安机关需准备的材料名称、份数、注意事项逐条列明,并与公安机关负责案件审核的部门及时沟通,向其提供材料清单,方便侦查机关对照清单准确、全面的准备材料,减少补充更正的次数。同时将本院承办部门在审查案件后需要报请上级院的材料也一一列明,为输出案件时的审核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案件快速流转。在录入提请批延案件时系统的提案功能大大提升了录入案件的效率,但有时提请批延的嫌疑人人数众多,同时与之对应的审查逮捕案件录入时间不一致,这一因素大大考验着受案人员的认真程度。为保证人卡信息能准确、快速的填录完毕,受案人员需耐心核对、为提案时的审查逮捕案件确定时间区间、对无法提案的嫌疑人人卡逐一新增。完成案卡的填录后,快速制作文书、快速进行案件分流,提升案件进入审查流程的质效。

三是再次核对移送材料,把好案件出口关。案件经过承办人审查后,需要将卷宗材料送回综合业务部进行最后阶段的审查,同时案管受案人员还需在系统中进行送案审核,将纸质的文书材料分类扫描成PDF格式后上挂,确保系统中电子版材料完整、清晰,为上级院的审核工作打好提前量。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移送纸质卷宗时洲里到海拉尔一路设卡检查站多、出行困难,综合业务部主动与市院案管对接,沟通在特殊时期通过只移送电子卷宗、过后邮寄纸质卷宗的形式进行上报,减少送卷人员出行,用“让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方式规避外出有可能带来的病毒传播隐患。

按照院党组对防疫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院综合业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将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认真把好延押案件入口和出口,确保批延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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