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实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炉,将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信用考评。以后,市民出租、租赁房屋可先看看租赁企业的星级。
据了解,合肥作为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住房租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市场环境,特制订此办法。
按照《征求意见稿》,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六级,分别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无星。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积分实行加减累积分制,信用计分每年重置至基础分值。对年终信用等级在三星级以上(信用得分在75分以上)的为信用激励对象,可享受政府财政奖励等激励措施,与中央财政奖补相关联,每年可得最低40万的奖励;一星级企业为信用警告对象,无星级企业为失信惩戒对象,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那么星级如何评定、信用分如果打呢?《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信用信息来源于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和行业主管部门掌握核实的信息等。其中良好行为中含平台使用、房源筹集、备案面积、人员数量、表彰情况等8项内容,单项得分最高有16分,良好行为满分为50分;不良行为含虚假房源、违规出租、信访投诉、安全管理、高收低租等12项内容,单项扣分最高50分。
考虑合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从培育住房租赁企业角度出发,对企业信用基础分设置为50分,最高为100分,表彰可额外加分。新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信用评价可得65分,为二星级。
为促进企业规模化企业发展,在房源筹集、合同备案等项目上设定分值区间,拉开分差,单项最高分差有11分,从分值上对企业予以区分,量化评价不同类型的企业。
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在不良行为中对“租金贷”、高收低租和违规出租等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实行顶格扣分,最高扣分为50分;鼓励企业按照要求备案租赁合同,对未按要求备案租赁合同的,最高扣20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