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现金、空调……公司主管向南沙区多人行贿88万

为承接项目,广州一家数码科技公司先后向南沙区科工信局、教育发展中心多人行贿,除了直接给现金,还送空调、代付装修款……近日,广州南沙法院审理了该案。

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2013年至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刚为顺利承接南沙区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局主管的信息化项目,多次向南沙区科工信局负责人洪某(另案处理)行贿。

检方指控,梁某刚共向洪某贿送现金共计25万元,并代洪某支付房屋装修款10万元。

2016年3月,梁某刚在南沙区科工信局信息化项目实际经办人邓智恒(另案处理)的索取下,向邓某贿送现金50万元。

2013年至2019年,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洪某、邓某的帮助下,共承接了南沙区科工信局主管的16个信息化项目。

2016年,梁某刚为顺利承接南沙区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通过公司员工向时任南沙区教育发展中心主管信息化项目的教研员易某(另案处理)行贿,贿送价值3万元的空调。

2019年10月18日,梁某刚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建议对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梁某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可以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梁某刚身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单位及梁某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梁某刚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记者】尚黎阳

【作者】 尚黎阳

【来源】 南方法治南方号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