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商业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因严重违纪公职被开除党籍
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察局对邹平市商业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涉嫌严重违纪公职犯罪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经过调查,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碰运气,不知道如何忏悔,销毁,转移,隐藏证据,反对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的;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获得国家特殊补贴,涉嫌滥用职权实施共同犯罪。
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完全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扭曲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视党纪国法,贪污国有资产,挪用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它的工作方式是隐藏的和多样的。在国有企业重组的幌子下,它隐藏资产,低价评估,夸大债务和伪造信息。据说这是一个贪婪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工作,并且在十八大后不会停止。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张经中共邹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后,被开除党籍,并报邹平市委批准。邹平市监察委员会将开除他的公职。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张简历:
张,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祖籍邹平市黄山街代庄村,大专学历,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1月,他担任邹平县餐饮服务公司经理。2001年3月至2018年10月,他担任邹平县商业公司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他担任邹平市商业公司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观看扩散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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