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湄潭县公安局湄江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br>
胡牟明(右)在4月8日凌晨3: 00左右确认了犯罪现场
梅江派出所接到了梅潭县综合执法局河道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报警,称:有人举报在湘江梅潭县新南镇角口段禁渔期间有人捕鱼。请报警寻求帮助接到报告后,派出所和河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犯罪现场。当天6点左右,警方将使用渔船和渔网抓捕正在河里捕鱼的胡小明,并当场抓获胡小明非法捕获的100条小白鱼和其他鱼类。——2-犯罪工具
经过调查,胡谋明用来抓鱼的长可达30米,网目只有4厘米,非法捕鱼的方法是在网子中间安装一个充电灯来引诱鱼在夜间进入网子它使用的网是被禁止的渔具,而光陷阱是被禁止的捕鱼方法。经过审讯,胡某明(男,70岁,遵义市亳州区人)供认了在禁渔期使用渔网等工具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胡谋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3-犯罪嫌疑人胡谋明(中)被警方警告,炸鱼、毒、电、网等非法捕捞活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污染自然生态环境,将涉及违法甚至犯罪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应该认真爱护生态环境,绝不违法。
来源:眼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