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举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件
1。白银市靖远县原交通局副局长、原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俞福山、原副局长贾如朔、原执法队长钱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自2016年8月起,付山、贾如山、钱在靖远县交通管理处任职期间,不仅默许、纵容、纵容以顾某为首的邪恶势力集团通过追捕、拦截等手段对“黑车”进行非法“检查”,还配合交通管理执法人员查处非法经营,为顾某等人逐步发展成为扰乱公共秩序、谋取非法利益的邪恶势力集团提供便利条件和“保护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13日,靖远县纪委对富山进行了撤职查办的处罚。贾如山被判缓刑一年,并被免职。钱在党内受到了严重警告。
2。何伟,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原党委书记;张副书记兼市长;原镇党委委员、全国人大主席万欣欣;杜瑞祥,原镇党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王钟,镇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高湾镇梨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永伟;高湾镇梨山村党支部副书记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自2016年5月起,何伟、张、、万欣欣、杜瑞祥、、、薛分别在靖远县高湾镇担任党委书记、市长、人大主席、党建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村干部期间,不同程度地领导或参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李牟伪造党员证件、获取党员资格的活动。他们也知道李某在乡镇机关闹事,但没有报案。伪造选举材料,非法改变法定选举程序,使李某某成为候选人,当选靖远县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李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供保护伞。2019年3月4日,靖远县纪委给予何伟一年试用期,行政撤职处分。万泉信被判缓刑一年,并被免职。杜瑞祥被判缓刑一年,并被免职。2019年1月31日,靖远县纪委给予张警告处分。王中在党内受到了纪律警告。给宋永伟党一个严重的警告;薛在党内受到了严厉的警告处分。
3。白银市景泰县中泉镇龙湾村委会原主任刘,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在仁,为陈某的挑衅行为充当了保护伞。2012年5月,刘、、刘再仁在担任龙湾村干部期间,非法批准陈谋谋在黄河石林风景区非法修建彩钢屋。在黄社石林风景区的重大环境整治工程中,陈某阻挠拆迁工人清理被拆除的建筑垃圾,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立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8年11月23日,景泰县纪委分别对刘、和刘再仁进行了严重的纪律处分
4。白银市靖远县永新乡二队村二队社区成员刘富清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2018年3月11日至15日,刘富清作为主要分子,组织几个团伙拦截和拦截外国运输车队运送物资和石块的车辆,威胁和恐吓司机,随意殴打运输车队管理人员,砸碎车辆,封锁石料厂大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失。2018年8月6日,靖远县检察院起诉刘富清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2018年9月19日,靖远县纪委将刘富清开除党籍。
5,白银市靖远县米覃桢碾湾村一社成员王星军参与恶势力团伙犯罪问题2017年8月3日,陆某与发生债务冲突。第二天14点左右,陆某和通过电话约定在靖远县三潭黄河大桥附近作战。19时左右,包括陆、在内的四人和包括陈在内的五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殴打王星军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1月6日,靖远县纪委给予王星军一年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