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
1。优先获得专利资助、专利商业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本市紧急救助等各类知识产权专项支持。
2。优先参与培育全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各类国家知识产权项目、奖项和奖项
3。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及其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人员,如果符合条件,将优先入选全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全市知识产权系统的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申请知识产权的
试点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3)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计划或战略;
(4)有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和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专职人员;
(5)参照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6)继续开展创新活动,在过去三年中研究开发或科学研究的总体投资持续增长。
(7)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发明专利申请;
(8)继续推广使用知识产权,企业近三年平均专利实施率不低于40%,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股份价格在合同总额中不低于100万元;
(9)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未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的
示范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在北京申请专利100件以上的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除外。
(2)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计划;
(3)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不少于3名(含)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4)实施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5)继续加强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研究经费平均增长不低于10%;
(6)拥有主营业务或科研领域的核心专利,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持续增长,发明专利申请比例不低于30%;
(7)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在过去三年中,知识产权总体投资持续增长,以满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计划的需要。
(8)积极推广使用知识产权,企业近三年平均专利实施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转让总额、许可合同收入和分摊份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9)实施了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过去五年内没有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6月19日
电话号码
郭先生:18310238237(与微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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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