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禁止捕鱼。电鱼、炸鱼和毒鱼将被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护渔业资源,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落实2019年百色市禁渔制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在珠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精神,在百色市水域全面实施禁渔制度。 自治区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关于印发《2019年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公告如下:

1。禁渔:百色市所有天然水域

2。禁渔期:4个月,从2019年3月1日00: 00到6月30日24: 00

3、禁渔区

(1)禁渔区期间,除休闲渔业和休闲渔业外,禁止在本市所有自然水域进行任何捕捞作业

(2)在禁渔期内,禁止出售非法渔获物

4。禁渔期间查处的

违法违规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电、炸、毒鱼等法律责任,将严格执行“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渔船违反法律法规,也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相应扣减直至取消相关补贴

电炸

5, 渔业违法举报电话

百色市渔业局:0776-2823186

右江渔业局:0776-285461

田阳县渔业局:0776-322269

田东县渔业局:0776-5231098

199那坡县渔业局:0776-6822166

凌云县渔业局:0776-7613813

乐叶县渔业局:0776-7929039

田林县渔业局:0776-2070318

锡林县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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