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木
蓝丰生化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8日发出的涉嫌非法信息披露的《调查通知书》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售预通知》(苏简媜建发字
)。针对蓝丰生化的违法事实,江苏省监察局决定对蓝丰生化进行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王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杨振华和刘玉分别被警告和罚款20万元。熊俊被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对薛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梁华忠、顾子强、顾、秦庆华、、贾和祥、甘春辉、杜、、沈永胜、、郑刚、范、王、夏山青、沈新华、熊菊分别给予警告和3万元罚款。记者
还从公告中看到,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涉及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七)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规强制退市情况
根据“目检”,蓝丰生化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杀菌剂、农药、除草剂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精细化工中间产品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符合维权要求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