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信息通报# 2019年6月22日凌晨,在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内,一名妇女遭到殴打和性骚扰。经调查,受害者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与女友于当晚午夜左右饮酒后一同回家。两人在吴某居住的社区附近分手后,吴某独自回家。在路上,吴某遇到了一个陌生人。该男子暴打吴某,将吴某打昏,将他拖进附近的一栋建筑,然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
回到住处后,他没有给吴某回短信,也没有接电话。由于担心吴某会出事,他去了吴某的住处查看,见到了刚刚在路上恢复知觉的吴某。一部在吴某使用的手机在凌晨1: 35拨打了110
接到电话后,甘井子公安局华东路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在1点39分带领两名辅警赶到现场看到有明显的外伤,问清楚情况后,吴说头晕目眩,必须先去医院。警方登记了吴某的身份,拍摄了受伤的照片和视频,并告诉他尽快去警察局做记录。在一个人的陪同下,吴某打车到大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头部CT扫描和其他检查。诊断后,吴某的右前额、顶部皮下软组织和两侧外周软组织肿胀。在医生的安排下,吴某离开医院回家了。当天上午11点左右,吴某在表弟的陪同下来到了华东路派出所。警察审问了他,并做了书面记录。他们对案件进行了检查,并对案件发生地进行了走访和调查,以寻找破案线索。警方采取多种侦查手段,于6月25日21时左右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22时左右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住宅区将其抓获。经讯问,王某(男,31岁,大连人,大连数据有限公司职员)承认殴打调戏罪。根据王某的叙述,案发当晚,他和朋友喝得酩酊大醉,离开饭桌,然后乘出租车去了女友的住处。在路上,王在车上和女友聊天时,因为女友提出分手而拒绝见面,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根据出租车司机的描述,王当时非常兴奋,大喊大叫,中途下车。下车后,王某独自走在街上。他来到苍山路和黄山路的交叉口,遇见了独自回家的吴某。然后他对吴实施了暴力。6月26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认定王涉嫌犯有强迫猥亵罪、寻衅滋事罪,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此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吴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