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意见》描绘了我市建设民生建设“东莞品质”和全面小康“东莞样板”的美好蓝图在蓝图缓缓展开之际,市司法局将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

我市自获得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了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截至目前,已颁布了《东莞市出租房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和《东莞市物业管理法》等九部市政府规章,有效增加了民生保障体系的供给。

2020,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审查论证、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别发布了《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规划》和《东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和立法规划》。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公园管理,具有很强的立法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今年的立法计划中得到优先考虑。房屋租赁、机动车停车管理、防止灰尘污染和电动自行车管理都包括在筹备项目中。近日,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方案。目前,我市已成立立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及起草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园区立法调研、起草草案、征求意见、咨询论证会议和听证会等工作。

规范公平文明执法

自2019年以来,我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三项制度。通过抽查案卷,重点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等领域的执法案件进行了案例评估。案例评估基本处于良好状态,反映出我市这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br>

今年,市司法局将督促全市涉及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民生的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应用我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对接试点工作。

2年,我市率先引入法律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列出了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应当重点宣传的所有法律法规,包括151部法律、222部行政法规和113部地方性法规,在当时全省尚属首次。今年,我市将继续召开第三届绩效报告评议会,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等五个单位参加。

公共法律服务便民

近年来,我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包容性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目前,已有1个市级、32个乡镇和588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按省级标准建成,实现了垂直实体平台全覆盖、水平热线网络全渗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2019年,我市共组织1833名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家、法律援助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为广大群众提供网上法律服务。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30948人提供了现场法律咨询、9947个业务案例和1104份工作指令。

2020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公共法人平台建设。在设立凤岗镇公证工作站的基础上,拟在红梅镇和长安镇分别设立公证工作站,办理各种公证业务,重点开辟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进林深镇综合服务功能联动,进一步便利基层企业和群众享受多元化、个性化、多层次、高质量的公证服务。同时,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省级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的整合,推进法律服务平台的整合,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化和普及化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展律师专业技术,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我市先后成立了工会法律服务律师、村(社区)法律咨询小组、私营企业法律服务律师等服务组织。疫情期间,东莞律师成立了疫情防控服务团队,并成立了东莞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和东莞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库,用于恢复生产和工作。

目前,我市已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今年,市司法局通过了新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以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有需要的人受益。与此同时,应当对法律援助进行质量监督,以确保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加时,通过法院听证和被援助人的回访,被援助人能够获得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应注意加强法律援助与一个村庄(社区)和一名法律顾问的工作之间的联系。应当明确的是,在接待群众的过程中,派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应引导他们及时到就近的法律援助办公室寻求帮助,以促进法律申诉在基层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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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

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市计划筹备成立东莞调解协会,作为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的平台,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推进全市社会治理。

建调解员培训基地

|东莞市全面推进1992-019年警察调解协调工作机制。通过从律师事务所购买调解服务,5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被派往该市所有警察局,提供全天24小时和7小时的调解服务。在该市警察局的32个镇街道的调解讲习班调解了54 499起纠纷,调解成功53 416起,调解成功率为98%

同时,市司法局全面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机制。2019年,市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1988起案件。

,面对当前复杂多样的冲突和纠纷,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调解人。针对当前形势,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东莞市人民调解资金管理条例》,为运行良好的调解组织提供工作补贴和人民调解员“按计划补齐”资金,为调解组织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我市还计划成立东莞调解协会,作为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的平台,将我市调解能力强的组织统一到团队中,建立调解行业监督管理机制,依靠协会依法实施调解员评级和专职调解员行业认证制度,建设调解员培训基地,建立联合调解运行保障中心,承担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形成行业协会自治、自律、自律、行政指导和监督的新格局,促进我市调解工作的整合和发展,增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推出“阳光调解”服务

2019。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市司法局通过发挥调解专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成了向树、莫、张惠焕、潘旭一、等影响力较强的专业调解室,在全省推广和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大示范指导下的乡镇个体调解室建设力度,为基层保留调解专家。根据我市外来人口多、劳动争议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二级和三级机构之间的联系,利用第三方的法律专长,大力培育政府采购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

此外,我市将有效发挥村居转委、企业转委等基层力量,积极探索解决租赁住房领域企业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矛盾问题。借鉴基层网格化调查在疫情防控中的有效做法,探索建立“阳光调解”纠纷信息团队,建立和完善调解信息人员与各级调解组织的联系机制,打通“调查-分解-反馈-跟踪”的各个环节,有效发挥调解在解决城市纠纷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调解案件

人民调解解决疫情期间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纠纷

2年12月28日中午12时,桥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桥头公安局、综合管理中心、吴霞村委会等有关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疫情纠纷某工业区

个企业,因疫情无法恢复正常工作,经营资金困难,共同向该区二手房业主申请减租50%,为期两个月,拒绝支付1月和2月租金,共计153万元。然而,园区的二手业主拒绝了企业的申请,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收回租金,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了解情况后,桥头镇

199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双方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建议,多方协调,积极说服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得到了两党的理解和支持。三家企业当场支付了租金。其余五家企业承诺在3月2日前支付拖欠的租金,并签署了一项承诺。公园的二手房东立即恢复了八家企业的水电使用。

与此同时,园区的第一手业主也表示,如果园区的第一手业主同意减租,他将把减租后的租金应用到所有企业,纠纷将及时在基层和诉讼外解决。

全媒体记者傅必强、/文

全媒体编辑傅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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