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云南的董女士担心户籍迁移在无法处理此事,四处碰壁后,在仙游法院的热情调解下,这个难题终于圆满解决,全家人很高兴能团聚。
1993年,莆田仙游的董女士和林先生按照农村的习俗,在婚后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了20多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是事实婚姻。之后,董女士和林先生生了三个孩子。儿童户籍在林先生户籍所在地。因此,林先生的户籍和婚姻状况一栏登记为已婚< br>
董女士想将户籍搬到林先生的办公室,一方面方便她在仙游的生活,另一方面实现家庭团聚。当他们去警察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被告知要提供结婚证。为此,他们去民政部门申请结婚证,但由于林先生的户籍和婚姻状况一栏已经登记为已婚,他们无法申请。经过多次挫折,董女士和林先生感到无助,不得不去仙游法院的冯婷法院寻求帮助。立案后,法院院长根据董女士、林先生的实际情况,于今年3月17日迅速为董女士、林先生办理了离婚调解他们在离婚调解记录上签了名之后,在扫除了许多天的抑郁之后,他们终于笑了。此后,董女士和林先生可将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到民政部门办理再婚,然后将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转移手续。< br>
来源:仙游今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