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2月8日电(记者王晓丹)为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支持企业共同度过难关,深圳市政府7日发布16项措施,包括减免房产税、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免工商企业电费、延期缴纳税费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明确时限,以其规定为准)
《深圳市支持企业克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困难的若干办法》提出,金融机构要充分满足疫情防控一线的融资需求,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疫情防控服务,加快审批新的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水电等资源性指标。
在产权租金减免方面,对出租市、区政府和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所属产权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征2个月租金租赁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交2个月租金。
根据本办法,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且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3%以下,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将退还6个月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今年2月,全市工商企业免交两部制基本电费,市财政将支付基本电费。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延期纳税条件的,企业应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个月。
措施还提出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对产业基金的优惠支持。金融机构不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有发展前景但由于疫情影响而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发放贷款、继续发放贷款和抑制贷款。全市工业资金将优先支持疫情严重的中小微型企业,10%的市级工业专项资金将用于贴息贷款。(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