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在本市有户籍。60岁以上的困难老年人,如低收入居民、低收入家庭和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可以申请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支付标准: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包括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下同),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对于不享受低保待遇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对不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残疾老年人护理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且重度残疾或持有相应残疾证明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请残疾老年人护理补贴
分配标准:
重度残疾老年人,视力、身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一级老年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二级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二级视力和身体残疾老年人、二级和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一级和二级残疾的听力和语言残疾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老年人津贴
符合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老年津贴
缴费标准:
80岁至89岁,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对于90至99岁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对于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申请指南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政府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申请表
北京市政府服务网: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现场申请:
可凭原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内任何一条街道(乡镇)最近的办公窗口申请。或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户一收”窗口出示原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交
岁以下的老年人有三种类型不需要重新申请,后台系统可以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256岁以上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待遇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除已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者外,将直接默认其申请贫困老年人养老补贴。高龄津贴将默认发放给8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在不同地区有支付记录的人。对于持有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卡的老年人,他们将直接默认其护理补贴申请,并将向其残疾人一卡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