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接受了检察官指控的所有十项罪行。

十宗罪网剧

●忏悔者:邱琳

●原职务:

,海南省乐东县副县长。罪名:受贿

●判决结果:2017年6月12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邱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工程建设公司老总冯某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承接各种卫生教育系统的项目,从冯某处共获得180万元。1992年10月13日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天。这一天,我被宣布为刑事拘留,并很快被送往拘留中心拘留。在去看守所的路上,我的心膨胀了,思绪万千。想想我过去作为领导干部有多荣幸。看看今天,我在囚车里,有多难过

我为自己的罪行后悔不已千不该万不该,我收了不该收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感到惭愧和遗憾。从一个普通的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我很快成长和提高,并担任了副县长的领导职务。但是我并不珍惜它,也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他陷入了犯罪的深渊。在

,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问自己:为什么?究竟为什么?经过仔细思考,我找到了我犯罪的原因: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仍然存在问题。我应该坚持的没有坚持,我应该提倡的没有提倡。因此,当我在寻求生意时,我是在寻求个人利益。当他们对社会做出贡献时,他们也渴望回报。在为社会服务时,他们开始追求享乐,并逐渐走向堕落的深渊。

从2004年10月,当我成为乐东县副县长的时候,我就被房产主“盯着”了。当他们慢慢成熟时,对方首先邀请我吃吃喝喝,然后让我负责这个项目,我做了我想做的一切。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建筑公司的老板冯某发现我是卫生教育系统的副组长,让我帮他承担乐东县的卫生系统工程。几天后,冯找到了我的家,给了我5万元。在我的帮助下,冯某承包了乐东县钱家镇中心医院的医院建筑工程。为了感谢我的帮助,冯又给了我5万元。

2-010的一天,冯在我家楼下给了我10万元,感谢我帮助他承担了乐东县志忠中心医院综合门诊楼的工程。2013年的一天,冯某在家里给了我50万元,感谢我帮助他承接了乐东县钱家镇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莺歌海中心幼儿园等项目。

就这样,我负责的卫生和教育系统工程项目被介绍到冯某的公司冯连续10次给我180万元。说实话,我不假思索就接受了。我以为我在为他工作,他给了我钱,这是理所当然的。

处于副县长的位置。当我为乐东县的建设贡献我的才华时,我被贪欲驱使着去谋取私利和接受贿赂。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败是被金钱打败。或许是反腐风紧,或许是良心发现,我经常看到一些市县官员被媒体调查。我的思想波动很大。我是等待被调查还是自愿投降?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的理智战胜了邪恶的思想,意识到既然人们犯了错误,就必须认真忏悔。2016年8月18日,我主动向县纪委解释了收受冯先生财物的问题,并以现金方式上缴了130万元。第二天,县纪委的工作人员带我去省纪委解释这个问题。我把全部180万元现金存入省纪委的账户三次。我记得在法庭听证会上,检察官指控我10项罪名,我愿意认罪。审判结束时,我深深地表达了我的忏悔,深深地反省了自己,表达了我的忏悔和信念,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法院在审理我的案件时,认定我在被传唤前已主动向纪检部门坦白了受贿罪,并在立案后已将赃款如数返还,如实坦白了犯罪事实,这就是自首。我认罪并在法庭上忏悔,最终得到了较轻的惩罚。

人生事业,凭一片判断力,全输了,成了此生的耻辱,一个小有名气的副县长瞬间成了阶下囚在正常人的眼里,社会似乎离监狱很远,但实际上只有一步之遥。领导干部和罪犯似乎互不相容,但他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他们失去党性原则的底线,放松职业道德,淡化法律意识,就有可能犯罪入狱。我从监狱生活中学到的痛苦教训令我难忘。

(江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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