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峡网6月11日讯(台湾海峡先驱报记者通讯员海发文/涂)村委会主任多次收受贿赂、敲诈勒索。他该怎么办?
近日,被告人姜谋民涉嫌敲诈勒索、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案在海沧区人民法院第三庭公开审理。姜谋民原是海沧区海沧村村委会主任。他涉嫌邪恶势力所犯的刑事案件。
根据公诉书,姜的行为违反了“两罪”第一项罪行是勒索
2年9月015日,时任海沧村委会主任的姜慕民为阎慕川、马慕玉等人(均被判刑)出具了加入厦门太古冷链项目一期工程的介绍信。同年10月,建设方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工程和地面材料分包给厦门的一家建筑劳务公司,该公司将砂石供应分包给海沧村村民黄某某。
工程开工后,正在施工的严牟川、马牟宇等人用语言等进行威胁,阻挠施工。在得知土地材料的供应是由黄某马分包后,马某于打电话给姜某民,询问他是否已向其他村民发出介绍信。蒋某否认并指示马某先让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在施工前进行协商
后,阎牧川等人继续阻挠施工。施工方被迫向阎牧川等人支付了35万元的地面材料泵送费。阎牧川在收到第一期土地退料款20万元后,将3万元转入姜牧民账户。姜慕敏接受了3万元,尽管他知道这是阎慕川等人给的。
江的第二个罪名是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
2,015年至2018年,蒋担任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社区事务等职能,通过推荐村民参与辖区内项目为村民谋取利益。他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04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法院将在任意时间作出判决。据悉,为了进一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海沧法院集中力量,迅速查处黑恶势力案件,依法严惩“保护伞”犯罪。同时,法院还重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监事会相关人员、公安干警、村(居)民党员和“两委”干部、基层网格化工作者、社区矫正人员和案件发生地群众参加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