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监督局终止19家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宋一通)4月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出通知,取消13家法人典当公司和6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13家法人典当公司为:北京运通典当有限公司、北京金宝典当有限公司、北京普林典当有限公司、北京宝典典当有限公司、北京安泰典当有限公司、北京恒荣典当有限公司、北京天彩典当有限公司、北京永达典当有限公司、北京何新典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天宇典当有限公司、北京顺荣典当有限公司、北京怡海通典当有限公司、荣信(北京)典当有限公司

6分行为:北京金宝典当有限公司东城支行、北京金宝典当有限公司朝阳支行、北京何新典当有限公司朝阳支行、北京永达典当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北京金宝典当有限公司丰台支行、北京何新典当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

北京市金融监督局表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19家典当行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以及未使用的典当票证和换证凭证交回当地金融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19家典当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不得在公司名称中继续使用“典当”一词。同时,在上述期限内,19家典当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章程等市场监管变更的登记(备案)。

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9家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开展新的典当业务。近期开展的典当业务应继续按照相关典当合同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直至原合同终止,原合同期限不得延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19家典当企业和分支机构依法成立典当业务处置小组,完成对公司典当业务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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