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离婚有两种类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也称为自愿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必须就所有问题达成协议,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离婚手续可以到民政局办理,也可以拿到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由夫妻双方单方发起的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尽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原则是双方必须亲自陈述意见。如果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义务出庭,不能只由诉讼代理人代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如果离婚案件中有诉讼代理人,除非我不能表明我的意思,否则我仍将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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