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通过案例]涂鸦侮辱他人?道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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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姚安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名誉纠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法官给出庭的当事人和亲属上了生动的“法律宣传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件

退

2年9月4日017原告何某与被告因与被告姚安县人民法院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向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被告人陈某被判处偿还贷款91000元和利息16380元。应原告何某的申请,案件被移交法院执行。在法院执行期间,何牟某擅自前往陈牟某公司地址申请贷款。几天后,他在债务人的地址、公司大门、院墙和附近的电线杆上涂上了一些带有侮辱性的红黑色油漆。陈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何某,要求责令何某道歉并赔偿15万元名誉损失。

在名誉纠纷一案的审理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何某与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并予以执行。陈某偿还何某贷款9.1万元,何某自愿放弃利息16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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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某诉何某名誉纠纷案中,依法裁定被告何某在原告某的地址前向某及其公司致歉。何某向陈某某支付了2000元,让其自行删除诽谤性言论。同时,驳回了何某要求陈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的抗辩请求,驳回了陈某某要求赔偿名誉损害15万元的请求,驳回了陈某的另一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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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牟某诉何牟某名誉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最近,姚安法院的警察到现场监督。被告何牟某在原告陈牟某的地址和公司门口张贴了致歉信,并支付了2000元的搬迁费。

[法官提示]

公民应当遵守法律和纪律,作为申请执行案件的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非法的权利保护只会伤害人们和他们自己。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他应当主动履行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如果他拒绝演出或推迟演出,他只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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