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交通失信行为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养成自我纠错、诚实守信的行为习惯,根据《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起草了《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3月24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信用如何修复
办法中规定,交通失信行为人可以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以下简称“现场学习”)或者在本市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以下简称“体验教育”)申请交通信用信息修复。
交通失信行为人系自然人的,在参加现场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或参加体验教育认定合格后,即可减免交通失信分值。
交通失信行为人系法人的,在一年内,必须达到下列要求方可减免交通失信分值:在本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不少于四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组织不少于5%或10人以上的单位人员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认定合格。
一年内,交通失信行为人通过现场学习或体验教育最多可减免失信分值20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认定,可以对交通失信行为人折抵相应失信分值:对提供暴恐等重大案件信息,抓获逃犯,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可以折抵30分;因见义勇为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可以折抵20分;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积极协助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折抵20—30分。
如何申请办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太原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交通信用修复信息管理、失信分值减免、相关资料备份等功能。
交通失信行为人自收到被纳入交通失信记录通知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之日起,即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前,交通失信行为人应当在“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实名注册。
申请参加现场学习或体验教育的交通失信行为人,应当在太原市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出。
具有折抵条件的交通失信行为人,应当向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提出失信分值折抵申请。
哪些情况不能申请
交通失信行为人申请参加现场学习、体验教育或失信分值折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申请人系自然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或涉嫌犯罪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在扣留或者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证有满分记录未接受满分教育培训或经培训被认定为不合格或未完成清分业务的;
名下的机动车有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名下的机动车有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交通失信行为人在本年度内,参加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体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一年内,申请记录超过四次或交通失信分值修复累计达到20分的;
申请人未在“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的。
现场学习学什么
现场学习形式包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演示应急处置知识,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学员交流学习体会、现身说法,组织驾驶人开展签署保证书和宣誓等。
内容包括: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文明交通、安全行车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现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申请人完成规定学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申请人考试。考试时间为45分钟,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试合格的,减免失信分值10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两次。重新考试仍然不合格的,本次现场学习无效。
体验教育有什么
交警部门鼓励交通失信行为人通过体验教育减免失信分值,体验教育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接受群众求助等。
体验教育活动原则上不少于三日,每日不少于两小时。
参加体验教育人员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本次申请资格:由他人替代的;不履行职责的;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0分钟或者累计无故离开岗位两次以上的。
体验教育结束后,经认定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减免失信分值10分: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减免失信分值10分;申请人系法人的,按照本规定要求,完成对本单位人员现场学习后,减免失信分值20分。
可通过电话 0351- 6939830、邮箱2704241687@qq.com,联系岳鹏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