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新浪没有输掉侵权诉讼,但法院严厉批评它侵犯了诚信。

中国司法文书网近日披露了王谋谋与被告新浪公司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尽管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也认为新浪公司辩称,涉案物品被电脑自动抓取,违背了涉案物品免责声明的事实,违反了诚信原则,应受到严厉批评。根据

eye check提供的判决书,2019年4月25日,原告认为,新浪公司在新浪附属频道“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主办的“三精”栏目中编辑出版了《看经销商维权背后的大哥:专业车每笔订单数千万》一文。然后在2019年5月20日进行了重新编辑和修改,上传并在“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频道再次发布

新浪亲子

原告认为新浪公司故意侵犯权利,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原告据原告初步统计,原告“王某”的真实姓名在本案涉及的侵权文章中出现的次数不少于17次,多次使用“王”、“王本人”或“他”来指代原告。整个内容故意使用不少于50个贬义词,如“暴力”、“职业汽车故障”、“绑架”、“煽动”、“职业维权人士”、“操纵”、“每笔订单数千万”和“2000万元”。它还配有一张带有原告姓名和放大排版的彩色生活照片。2019年4月25日,原告已履行通知义务,但截至起诉时,被告仍未删除侵权物品,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人格尊严权。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新浪公司立即删除涉及侵权的文章,在《人民日报》非中心版面刊登300多字的致歉信,并赔偿停止侵权5.1万元和精神损害8万元。

新浪公司认为,所涉及的文章内容基本属实。新浪不是涉案文章的原创媒体,只是转载涉案文章。作为转载方,新浪没有义务逐一审阅转载的文章。

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文章报道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虽然偶尔使用夸张的词语,但原告并未受到侮辱、诽谤、贬损,因此总体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这可能会影响原告的自我声誉评价。然而,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遭受了经济损失。2020年1月10日,一审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40元由原告承担。

法院还指出,被告新浪公司在庭审中辩称,本案涉及的文章是电脑自动抓取的,无需人工编辑,这与本案涉及的文章的免责声明中所陈述的“请联系原作者并获得转载许可”和“责任编辑”等事实相矛盾,违反了诚信原则,应予严厉批评。新浪公司应承担与其地位和地位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无论是重印还是发表文章,评论对象时都要注意措辞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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