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通知加强境外疫情防控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境外新冠状肺炎疫情的输入,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加强对入境和服务的预防和控制。拟进入浙江的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附申报平台二维码);入境人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个人情况,并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2.在本省入境口岸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由口岸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诊断和治疗。应按照既定措施安排密切接触的人员。在省外入境口岸发现的,应当按照口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启动省际联动机制,加强对接。3.对于14天内从疫情严重的国家(地区)来浙江或访问的人员,全程实行集中或控制运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所有此类移民均应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医疗观察。4.对从非流行国家(地区)入境或访问浙江的人员,应在14天内实施健康状况管理措施的全过程登记和定期报告。移民到达目的地或居住地后,应在一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纳入当地的防疫工作体系,每天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体温等自检情况。5.平等对待进入浙江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不加歧视地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强对集中医学观察和家庭观察入境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确保基本生活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方便他们与外界保持顺畅联系进入浙江的人员应根据当地的控制措施(附二维码)申请“健康代码”国际版6.进入浙江的人员发生的所有长途交通费和集中医疗观察费(包括住宿费)均由本人承担。用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按有关规定核报或报销;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自付费用。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救助二是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机制。7.社区(村)应加强控制,全面掌握辖区内新来人员基数,做好出入口值班、体温检测、代码扫描登记、“一问一观察一提示”和社区环境改善工作。他们应该做所有的检查,检查所有的核心,并保持所有的间隔,以确保“电网不泄漏家庭和家庭不泄漏人。”家庭隔离应实施硬控制,以确保隔离时无泄漏。8.宾馆饭店要切实履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管理职责,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临时住宿登记信息,做好入住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查询等管理服务工作。9 .企业应做好内部员工存在严重疫情的国家(地区)的居住史、旅行史的工作如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措施。10.各高校应根据延迟开学的具体情况,主动联系仍在国外的留学生和外籍教师,要求他们在复课前不要自行返校。对于提前返校的,学校应实行信息申报,严格执行防疫和控制措施三、严格落实法律责任11。进入浙江的人员应如实履行健康申报、旅行史申报等信息申报职责任何人涉嫌故意隐瞒在国外居住史、接触新诊断肺炎病例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防疫工作正常秩序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不诚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12.相关单位、社区(村)和个人不报告知识,故意隐瞒进浙人员情况,或者工作职责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终止。

浙江发布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