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洋和陕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努力打击违法行为!

5年10月10日,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住房和建设部令第18号)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238号), 《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112号)第十七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程序和加强施工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通知》主要强调了四个方面:规范建设秩序、加强工程监理、严格处理违法行为、定期检查大致可以概括为:


李海洋演员

1。规范建设项目秩序,注重安全和质量。《通知》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七项许可条件,才能申请施工许可证书,未取得许可不得开工。

住房和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

如发现施工单位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必须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相关单位(企业)和责任人

2。严格规定施工许可审批条件

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市建设系统优化建设许可程序》(陕建发[2018]11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得改变施工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

3。对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理。

住房和建设厅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当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程序和施工许可的监督检查。对处理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例如,以下行为:

1。施工单位有上述行为的,必须责令其立即停工,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至2%的罚款。勘察设计单位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视情况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

2。施工图审查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为建设单位颁发施工图资格证书的,处以3万元罚款。

3。施工企业为施工单位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证书和施工许可证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4。监理企业未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监理的,应当在相关平台上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不良行为将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整合平台上发布,给予市场准入限制,严重的省级企业将清理陕西房地产市场。

4、建立定期检查长效机制

住房和建设部要提高政治姿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市场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坚持“县(区)季度、市半年度、省年度”定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行为通过阅读

系列文件,我们可以看到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视,毕竟人员安全是生产力的基础。因此,项目中的各种资格、人员证书、施工许可证和审批程序的审查也将定期得到严格规范。此外,一些建设项目还存在建设秩序混乱的问题。今后,政府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因此,作为一个企业,我们应该做好自己的工程监理工作,不应该冒险进行非法经营。施工许可证、申请程序等。必须按照正式流程处理项目资质、人员证书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合同必须妥善保管,以便相关部门随时检查。

作为个人,在获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后,应管理好自己的证书,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查在管理证书的同时,还要做好考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提高自身能力,使自己比别人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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