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限行时间:
|自1992年2月3日14: 00起(开放时间另行公告)2,限行车辆:
,除下列车辆外,所有机动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1。救援、消防、应急救援、警车等特种车辆。;
2。运送医疗器械、药品、防疫用品等的应急运输车辆。;
3。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有相关证件,如医生证明、医院工作证等。);
4。防疫人员使用的车辆(单位出具的证明);
5。因疾病、医疗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使用的车辆。
3,限制范围:
1。限制道路:石雪路、义海路、人民路、双贤路、南街、解放路、通江路、中山路、新南路、望江路、葛山路、八化路、城南东路、石楠路、振兴路、吴宁东路、吴宁西路、西门街、环城北路、汉宁路、平川路、兴平路、蒋斌南街、蒋斌北街、赣西路、翠竹路、广府路、胡琏西街、城南西路、东一路
2。迎宾大道(不含)武宁街、白云街、江北街以西的道路封闭管理范围内限制通行的道路除外
希望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服从现场指挥,有序通行。
特此通知
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东阳市卫生局代表章)
2年2月3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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