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1为保护杭州神奇筷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神奇筷子之星评选”小程序和应用程序(以下统称为“平台”)的购买者,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秩序,实现销售者的规范运作。 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买方权益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神奇筷子之星评选平台准入协议》、《神奇筷子之星评选平台商户规则》等相关平台规则,制定本管理细则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平台的所有店主
第二章违规措施和处理
第一节违规措施
平台首先纠正卖方的违规行为以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判断结果的严重性,平台可以采取以下市场管理或违法处理措施:
2.1公开警告
2.2账户权限控制
2.3业务权限控制
2.4违法商品或信息处置
2.5相关影响
2.6其他处理措施违反
扣分表第2节根据违反的严重程度扣
2.7分,但只处理和公布一个案例不涉及重复处理。违规点将在下一个自然年的1月1日清除。
2.8对于因累计扣分达到某个节点而受到违规处理的卖家,只有在所有违规行为得到纠正、违规处理期限到期、违规处理措施得到落实后,才能恢复正常状态。
2.9对于卖方的首次或无意违反,平台将视情况对卖方进行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卖方进行自检和自查
2.10卖方可在违规处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平台审查时间)向平台提交违规投诉申请。
2.11平台有权对销售者的违法行为采取以下违法处理方式:
2.11.1销售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累计扣12分的,给予限制参与营销活动、限制商品投放等处理。
2年11月2日。如果卖方有严重违规行为,扣24分,商店将被冻结,资金将被控制。
2年11月3日。如果卖方严重违规,扣分36分,商店将被冻结,资金将被控制。
2年11月4日。如果卖方因严重违约共扣48分,卖方应得到退款,账户应被封存,卖方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和未付现金应被扣除。同时,根据平台准入协议、平台商户规则、本规则及平台其他规则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平台损失,卖方也应赔偿损失。由于单次违规的惩罚点较大,如果累积的惩罚点满足多个节点的处理条件,或者在处理期间需要类似的节点处理,卖方将只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三章违规
第一节严重违规
3.3。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平台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账户、用户账户和卖方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他人账户被盗用,平台将收回被盗账户,每次扣48分。
3.4公开他人信息是指未经许可发布或传递他人私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如果其他人的信息被披露,平台会删除买方或卖方披露的其他人的隐私。
3.2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卖方应保证在使用平台进行商品销售过程中遵守诚信原则,并在平台验证过程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卖家向平台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如伪造或变造的商标、专利证书、聊天记录、快递公司出具的证明、与交易相关的截图和私人信息等,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5骗取他人财产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对于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平台每删除一条用于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将扣48分。对于上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人,平台将在现有技术手段的基础上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店铺、控制资金等。
3.6销售假冒商品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盗版商品,每件扣48分如果销售假货,平台会删除假货或卖家发布的信息。同时,为防止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保护买家权益,平台将支持涉嫌违反上述情况的卖家全额退款。
3.7销售翻新商品是指卖方销售翻新商品的行为对于翻新商品的销售,该平台删除销售的翻新商品或卖方发布的信息;每次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3.8假材料成分是指卖方对货物所有材料或成分信息的描述与买方收到的货物不完全一致如果卖方第一次伪造材料,扣6分。再次及以上伪造材料成分,每次扣12分如果出现虚假原料成分,平台将永久冻结卖家发布的含有虚假原料成分的商品。
3.9销售未报关进口货物是指在中国销售未办理正常报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对于销售未申报的进口货物,平台每次删除未申报的进口货物或卖方发布的信息将扣48分。同时,为防止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保护买家权益,平台将视情节轻重,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况的卖家进行店铺冻结。
3.10发布未授权商品是指销售者未备案或未通过平台审核,发布了有准入要求的商品。准入要求包括卖方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
一般情况下,商品资格每次未备案或平台评审不合格扣6分,卖方资格每次未备案或平台评审不合格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商品资格未备案或平台审查不合格扣12分,每次卖方资格未备案或平台审查不合格扣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根据情节轻重,
平台可以采取删除商品、冻结商品、限制商品放行、冻结店铺、延长交易账户期限、控制资金等措施。
3.11扰乱市场秩序是指卖方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侵犯其他卖方/买方的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3.11.1是指卖方故意规避平台的各项规则或市场控制措施,以任何方式干扰平台的管理
3.11.2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平台官方资源
3.11.3给买家的购物过程带来了严重的不良体验,对平台的经营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扰乱市场秩序,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根据实际情况可扣12分至48分同时,平台有权取消或收回卖方获得和使用的不当利益。
3.12不正当获利是指第三方的行为,如卖方通过不正当手段或其他手段谋取利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3.12.1向平台员工和/或其同事提供财产、消费、娱乐或商业机会等。
3年12月2日。买家采取诸如刷订单、虚假交易、频繁订单和退款等行为来从中获利。
个卖家不正当获利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如果进行不当盈利活动的卖家已经如实主动报告和/或如实主动报告,平台将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3.13卖方不完全资质或虚假资质是指卖方未能提供符合平台招商和各种管理发布规范的完全资质或虚假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的身份证明、工商注册、税务证明、授权证明、商标证明、海关申报和检验报告以及其他不完整或虚假的资格证明若卖方资质不全,经告知仍未提供,经整改仍未提供有效资质,且卖方资质为伪造的,每次扣2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同时,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14禁用商品或信息的发布:指商家发布《魔术筷子明星评选禁用商品及信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按《魔术筷子明星评选禁用商品及信息管理条例》执行。每发现一处扣3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退款。平台有权冻结商品并删除相关内容。如果应用平台介入交易争议处理,交易将根据情况进行退款或退款。
3.15平台经新闻媒体曝光后,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部门通报,对低于某一品牌、类别或批次的不合格品,或经平台抽查后与不合格品相同的商品,或主管部门或权利人依法要求调查的其他商品或商店,每次扣36分。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平台将采取措施,如撤架、删除货物、冻结货物、限制货物放行、冻结商店、查封账户等。
3.16诉讼响应管理是指由于卖方的行为导致其他卖方或第三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果卖方提供的联系信息无效,或者如果卖方延迟处理、被动响应或继续违反规定,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或不利影响。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平台可能会采取限制商品放行、冻结店铺和关闭账户等措施。
3.17买方保护管理是指卖方未能按要求提供买方保护服务,或存在较高的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或其他交易资金保护需求。根据具体情况,平台可以采取撤架、限制商品投放、屏蔽店铺、延长交易账户期限、监管账户等措施。
3.18危及交易或账户安全,这意味着卖方已经实施、可能即将实施或可能导致危及交易安全或平台账户安全的行为。根据紧迫性和严重性,平台可以采取资本账户控制措施和账户关闭措施等措施。
3.19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一般规则或协议发布货物或信息,即卖方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发布货物或信息、发布非法平台规则或法规等。根据情况的严重性,该平台可以采取措施,如从货架上移除商品和删除商品。
3.20如商户销售的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商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相关行为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商户应当赔偿平台损失。
一般违规
3.21垃圾邮件的第2部分是指卖方未能按照本规则和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行业标准等)发布商品或信息。)和侵犯买方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3.21.1广告信息;
3.21.2。信息不符合现实;
3.21.3重复信息;
3.21.4不一致的商品要素;
3.21.5规避信息;
3.21.6。不一致的品牌。
3.21.7行业特殊要求
平台将对可疑垃圾邮件进行人工或系统调查,并在调查期间冻结个别商品同时,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平台将采取措施,如冻结商店和限制货物的释放。根据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以下256分+
分(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4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项扣12分;
(3)情节特别严重的,每项扣48分;
3年2月22日描述不当是指损害买方权益的行为,如买方收到的货物或服务,或平台随机检查和调查发现的货物或服务与卖方的描述不一致,或卖方未披露货物缺陷等信息。一经发现,每次扣6分。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平台可以采取冻结商品、延长交易账户期限、限制解冻存款、清算和返还账户等措施。
3.23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编造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使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损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商品销售、店铺评分、信用点数、商品评论或交易金额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果卖家进行虚假交易,平台将纠正卖家的非法行为,包括删除商品销售、商店积分、信用点数、商品评论等不正当利益。因为虚假交易。如果情况严重,平台还会将所有货物从卖方商店移走。在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平台将按照以下规定对卖方进行处理:
3.23.1卖方进行虚假交易:如果非法交易的数量少于100,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3分。非法交易数量超过100笔,每笔扣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
3.23.2如果卖方在短时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虚假交易(由平台自行决定),无论交易次数和交易次数如何,均视为严重,一般违规扣48分并退款。
3.24如果该商品属于三包范围,卖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履行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和义务。
3.25如果卖家继续收到更多投诉,且与平台沟通后仍未改善,平台有权冻结卖家的商品,并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冻结店铺、限制商品放行、控制资金等措施。
第四章物流违规
4.1延期交货是指除特殊货物外,买方支付货款后,卖方实际未能在平台规定的72小时期限内交货,或订购、预售等特殊情况下的货物有其他约定的交货时间。卖方实际上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货,从而侵犯了买方的购买权益。卖方的交货时间应以快递公司官方系统中记录的卖方上传的物流单据号下的第一个物流收据信息的时间为准。国内货物的准时交货率在90%到94%之间,国外货物的准时交货率(周六、周日可以延期)在90%到94%之间,每违反一次扣3分。平台的每日统计更新自店铺开业以来卖家的累计准时交货率。国内货物准时交货率低于90%,海外货物准时交货率(周六、周日可延期)低于90%。每次违规将被扣6分。如有下列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妨碍交货,买卖双方应自行协商确定:
4.1.1为保护买方权益,如需卖方立即停止交货,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部门通知或平台调查,发现该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
4.1.2因洪水、火灾、地震、重大政府会议、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无法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的,经平台评估后报平台审批。
4.2物流违约是指买方付款后卖方未能交货,但在卖方的背景下进行标记交货,妨碍了买方的购买权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或其他平台认可的物流违约。卖方交货状态以卖方交货后的首次采购记录为准。
4.2.1如果卖方在大规模物流中违约,无论是次数还是交易次数,都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每次违约扣48分。
4.2.2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违规扣48分:
4.2.2.1累计超过三次,物流违规视为“严重”
4.2.2.2卖方物流违约,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大、后果严重、与监理恶意对抗等特殊情况。
4.2.3如果对平台的标识有任何疑问,卖方应根据平台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投诉证明
第五章售后服务违约
5.1售后服务违约是指卖方没有为用户提供最好的售后服务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详见《魔术筷子明星评选平台争议处理规则》:
5年1月1日。在评估、咨询和回复的沟通过程中,卖方使用任何形式的不文明语言,如人身攻击和侮辱他人
5.1.2在沟通过程中,卖方态度消极,没有主动处理买方的咨询,导致出现质疑、反问、语气不善等违规行为。
5.1.3卖方客户服务不配合平台客户服务解决用户问题
5.1.4售后工作单超时未处理
5.1.5投诉率和干预率超过平台标准:
(1)投诉率:一般商品投诉率标准不超过3%,个别商品售后率不超过3%。整改方案通过并能够实施后,应重新上架。如果商品经两次冻结和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平台投诉率,则不得直接永久上架和再次放行。
(2)售后率:特殊类别商品的售后率不同,水果生鲜类商品销售者的售后率不超过5%(销售者的原因包括质量问题、误送问题和物流问题);服装及配饰产品的整体售后率不得超过10%(包括所有原因);其他各类商品的售后率不得超过5%
(3)平台干预率:如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买方应申请平台客户服务干预,干预率不得超过2%
5.1.6其他平台自身认可的卖方售后服务违约
5.2分流是指引导用户到其他平台或以任何方式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或实施类似的“流量分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5.2.1在线或离线引导买家添加任何非平台账户(如微信、支付宝、QQ等)。)
5年2月2 日.2引导在线或离线买家通过平台未提供的渠道收款和付款
5年2月3日,除甲方平台外的其他宣传资料被打包携带,或出现除甲方平台外的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站、名称、二维码等信息。
5.2.4发送手机号、座机号、微信号、QQ号等联系信息,达到分流的目的
5年2月5日,联系信息、微信、QQ号、二维码、第三方网站或店铺信息均附在商品详情页面上。
5.2.6其他平台识别的卖方转移行为对于
以上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扣48分,平台将直接处理资金控制和还款等事宜。
5.3违约是指卖方未能按照承诺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损害买方权益和/或未能按照承诺履行对平台的以下义务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卖方应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如如实描述、赔偿、退货、换货、维修、交付发票等。如果卖方违反以下任何一项承诺,每次扣3分:
5.3.1.1平台确定卖方确实应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证责任,但卖方拒绝承担
5.3.1.2平台认定卖方确实应承担七天的售后保证责任,但卖方拒绝承担,且无任何理由退货
5.3.1.3参与平台活动的卖方未按活动要求执行(交货时间除外)
5.3.2如果卖方违反以下任何一项承诺,每次扣3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果卖方需要继续履行,平台将督促卖方继续履行其义务:
5.3.2.1卖方拒绝提供或拒绝以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特定商品除外)
5.3.2.3如果卖方承诺就具体违约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如果违约违约金金额与平台规则中规定的金额不一致,应采用“更高优先”的原则。
5.3.3违反其他平台本身认可的承诺
5.4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别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平台正式发布的关于上述行为处理的其他规定,由平台自行选择适用的规则执行。
5.5除上述行为外,是否有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别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正式发布的平台被视为构成违反承诺,其规定以其为准
5.6恶意骚扰是指卖方的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每次扣48分。
5.7如果资质未能及时更新或资质信息未发生变化,平台将视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处理卖方。如果卖方在违规处理后30天内未能纠正,平台将按照以下规定再次处理卖方:
5.7.1。情节轻微的,第三次对卖方每次警告扣6分。
5.7.2。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扣2分以上,平台第三次冻结店铺。
5年7月3日。如果情况特别严重,该平台将冻结其商店。第六章
信息来源及认定方法
6.1通过平台用户和权利人投诉或平台调查发现卖家违规行为卖方的违规行为是通过平台用户和权利人的投诉或举报、行政部门的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件、新闻媒体曝光、测试报告或平台调查发现等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进行的。
6.2市场管理和违法处理的判定方法包括:
(1)经国家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确认;
(2)平台判断;
6.3[通知]平台通常会通知卖方市场管理和非法处理
6.4如果卖方做出的承诺或解释比这些规则更宽松,平台将不被接受。除证据错误或者判决错误的案件外,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不予中止或者撤销。
6.5被申请人应在被投诉之日起3小时内提交违反承诺或延迟交货的证据。如果在时限内没有提交证据,平台有权根据当时掌握的证据进行判断和处理。平台收到投诉后,将立即对其他违规行为进行判断和处理。
6.6如果卖方违反交货时间和其他承诺,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上述规则被滥用来发起索赔,平台不支持索赔。
6.7如果卖方做出的承诺或解释比这些规则更宽松,平台将不被接受。除证据错误或者判决错误的案件外,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不予中止或者撤销。
第7章附件
7.1卖方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被修订之前,则本规则适用。本规则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后发生的,适用本规则。
7.2平台将不时修订这些规则,并在卖方系统的背景下执行宣传计划公示期结束后,修订后的规则将生效。
7.3本规则中的上述内容不包括此数字。这些规则中的以下内容包括此数字
7.4本规则中的“天数”按24小时计算
7.5本规则将于2019年5月8日首次生效,并将于2019年9月19日修订附录
:定义
1。节点处理,是指当卖家的非法扣款累计到一定分数时执行的处理。
2。交易是指买方在平台上对货物拍照并成功付款(交易状态为“买方已付款,等待卖方发货”)
3。邮资,是指卖方承诺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的货物承担向买方运输的运费
4。宣传警告是指在卖方的商店页面、商品页面等上宣传所执行的处理。、或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醒或警告卖方的不当行为
5。账户权限控制
(1)处理消息,这指的是诸如阻止和删除卖方发布的消息的内容的处理,诸如阻止订单的异常消息等。
(2)限制信息,这意味着限制卖家发布信息
(3)涉及卖方名称,这意味着卖方需要在正常登录之前修改现有的卖方名称
(4)限制特定管理工具的使用,这意味着限制卖方制作与特定管理工具相关的订单、商品和商店。
(5)延长交易超时,这意味着延长买方“确认收到”的超时期限
(6)的销售额未累计,这意味着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未包含在交易记录中,也未在商品详情、搜索结果等中显示或引用。
(7)销量删除是指删除交易的交易记录。删除后,它将不会在产品详细信息、搜索和其他结果中显示或引用。
(8)限制后台登录,这意味着限制卖方登录后台帐户
(9)限制创建商店,这意味着限制卖方再次创建商店。
(10)信用点数清零,即账户信用点数清零。
(11)关闭账户意味着卖方被永久禁止使用非法账户或相关账户
6。管理权限控制
(1)商品放行资格控制,即销售者在放行特定类别或属性的商品时,必须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
(2)限制使用商品分销的特定功能,这意味着限制图片、视频、SKU定制功能等的数量。卖家在分发商品时使用。
(3)限制发布具有特定属性的商品,即限制销售者发布具有特定属性的商品,如二手、代理购买、产地、型号等。
(5)限制发货数量,即限制商店网上销售的商品数量。
(6)限制发布的类别数量,这意味着限制商店在线销售的商品类别数量
(7)对特定类别商品发布的限制是指对销售者发布特定类别商品的限制
(8)限制进入特定行业或市场,这意味着限制卖方进入特定行业或市场
(9)参与营销活动的限制是指限制卖家参与平台发起的营销活动
(11)对货物放行的限制是指对卖方放行新货物的限制,以及对编辑和发布成功货物的限制,包括在网上仓库中销售的货物
(12)装运限制是指限制卖方在“买方付费,等待卖方装运”状态下进行交易
(13)已结订单指已结卖方订单,包括未付款、已付款和未装运状态的订单。
(14)冻结店铺意味着删除店铺,删除店铺中出售的所有商品,并禁止发布商品
(15)排斥商户:平台取消其在平台上的卖家资格,并终止与商户签订的“魔术筷子明星评选平台准入协议”
(16)查封账户意味着企业被永久禁止使用非法账户登录平台、登录企业管理系统、使用客户服务系统等。
(17)店铺创建限制:指商户新建店铺的限制
7。非法商品或信息处理
(1)处理交互信息,即屏蔽或删除交互信息(如图片、视频等)。)由卖方出版。
(2)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是指删除店铺中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店铺介绍、店铺标识等。
(4)搜索被阻止的商品,这意味着商品不会显示在搜索结果中
(5)现货是指卖方销售的商品转移到网上仓库
(6)商品监管是指商品信息不能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7)删除货物是指删除卖方在线仓库或在线仓库中的货物信息
(8)冻结货物是指冻结卖方销售货物的网上仓库中的货物信息
8。相关影响。该指示器指的是卖方的具体违规信息。平台可酌情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和附属公司披露,或控制其账户中的资金。相关资金包括:
(1)限制解冻存款,即禁止卖方在一定时间内解冻存款
(2)违约金的支付是指卖方根据协议或本规则向买方和/或平台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3)卖方收款账户控制措施(以下简称“资金控制”)是指平台对卖方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延长交易账户期限、限制现金支取功能、延长交易账户期限、取消或撤销会员获得和使用的不当利益、撤销或收回会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获得的不当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