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色发展协会于7月24日举办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法》)研讨会上,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分析师陈美安结合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对该法草案提出了两项修改意见:第一项为
,涉及绿色和低碳。绿色创新与发展中心关注固体废物的排放。事实上,固体废物在处理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除了二氧化碳,主要还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如甲烷,如垃圾焚烧,垃圾填埋和污泥处理。这些过程会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在新法律中,第24条、第25条和第54条分别提到污泥的处置和监测以及家庭垃圾中厨房垃圾的处理,这也与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与此同时,新法律谈了很多关于污泥处置的问题,并认为也有可能考虑增加污泥的回收和利用,因为它排放的甲烷可以利用,也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此外,在垃圾填埋和焚烧过程中,填埋产生的温室气体也可以回收利用。通过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捕获技术,其中一些已经相对成熟。提到利用排放的气体,它们是否也能反映在新法律草案中
第二,城市在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与各部门的合作存在很多问题。以生活垃圾为例,生活垃圾的处理过程包括从垃圾分类到垃圾运输、回收和处理的全过程。其中一个问题是,当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时,是否有相应的设施符合他的分类标准。虽然垃圾是分类的,但在运输时没有相应的设施来处理分类的垃圾。因此,陈美安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交通设施标准,甚至后来的垃圾建设和处理标准之间应该有相应的联系。如果这种联系能够体现在新的法律草案中,它将使垃圾处理的所有方面联系在一起,使垃圾处理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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