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被拘留和罚款!南宁警方23天调查53起烟花案件

1991年1月1日至1月23日,南宁警方共查处烟花爆竹53起,其中非法储存13起,非法运输20起,非法燃放17起,拘留26人,罚款27人,罚款5700元

1年17月12日12时左右,西乡塘公安局发现市民李木龙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新村入口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公安机关对李慕龙处以100元罚款

1年1月21日,江南公安局治安大队来到延安农贸市场,对村屯街道上的商店、商店和烟花爆竹进行清查。在行动中,共检查了经销商和家庭等25个不同类型的网点,重点是非法制造、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以及证件和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没收了500多个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南宁警方

网络照片

1年21日,西乡塘公安局会同市应急局和丁爽镇政府,捣毁了一个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破获了一个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缴获各类烟花爆竹161件。

1年1月22日凌晨2点,武鸣公安局在南宁市武鸣区热锅镇连欣村六塘屯路一侧发现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武陵面包车经检查,该车装载了25枚各种规格的烟花,没有相关的运输证明。林木宇和潘木飞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被判处7天行政拘留。

1年23日,南宁市良庆区金乡三区蔡氏唐牟下因储存成品烟花爆竹50公斤以上被处罚200元

编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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