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是否有否决本次会议的议案:没有

1。

(1)股东大会日期:2020年3月16日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烟台艾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第五车间办公区三楼

(3)会议室。 山东省(3)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F

(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人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集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9名,出席人员5名,董事宋玉轩、张,独立董事陈、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年,公司有3名现任主管和3名与会者;

3年,董事会秘书李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宋欧、财务总监钟志平、公司见证律师郑超、孙继干出席会议。

2、议案审议

(1)非累积表决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通过

:

(2)关于议案表决的说明本次会议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3,律师见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孙继干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继干律师见证同时出具以下法律意见:我们的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艾迪公司的明确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与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艾迪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参考文献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董事会盖章;

2,法律意见书由见证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年3月17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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