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这些优惠政策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直到防疫和控制结束。为更好地落实国家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服务关爱企业,市税务局和市红十字会将设立专门班,并指定专人协助企业办理税收减免手续。请尽快将爱心企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市税务局和市红十字会。
市税务局电话:0370-2208880
邮箱:fdh123adc@163.com
地址:商丘市税务局文化南路
市红十字会电话:0370-2315019
邮箱:sqshszh@126.com
地址: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