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曲靖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汽车司机的粗心大意,他在十字路口向右转时转向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十字路口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当时惊险的一幕。
2年12月23日19时33分,艾驾车驶往沾益区西河路与竹园大道交叉口时,与毕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两人受伤。据司机艾某称,当他开车去十字路口时,正和司机聊天,却忽略了观察前方的十字路口。直到右转后,他才发现前面有一辆直行的电动汽车,由于刹车不及时导致了事故。
由曲靖市沾益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警察现场调查后确定。艾某在机动车右转时没有让毕某先驾驶电动自行车,艾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法律援助读作
: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路口,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向相反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第52条第3项: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道,由于车辆和行人汇合,十字路口的交通状况很复杂。车辆和行人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减速,仔细观察,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避免交通事故。
程春晚报-开屏记者刘佳通讯员王保东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