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版)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投资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26.65万元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缴存,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转至一般账户使用。
本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会议、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4,897.1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LED封装产能及产品升级,适应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LED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户外照明项目和部分实验中心扩建项目变更为封装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7,149.76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65%。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LED封装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中的LED室内照明应用生产线(日光灯、球泡灯、面板灯等3条线)及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LED显屏封装生产线。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505.0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69%。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7,322.36万元,为了加快提升室内照明光源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增强公司LED封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名称由原“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变更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5,041.4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51%。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15.06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524.77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1,814.70万元。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和加快公司LED封装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新建厂房和LED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生产线扩产项目变更为扩建4条LED封装产品生产线与新建LED产品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名称由原“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1,814.7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的48.36%。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的扩产,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适应LED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布局并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升募集资金投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部分已投产设备租借给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部分设备原值共计6,666.38万元,租赁期两年,租金为55.56万元/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5.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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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部分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含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利息。
注 2:2013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106.28 万元,是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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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担保合同: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月18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 2002年02月01日
注册地: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B栋2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汽车批发;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
2019年3月,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9,139.72万元,负债总额147,554.15万元,净资产21,585.5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77,144.92万元,利润总额6,162.59万元,净利润4,587.3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3,338.25万元,负债总计141,491.33万元,净资产21,846.92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72,642.10万元,利润总额254.35万元,净利润-104.27万元。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1)担保金额:20,000万元
(2)担保范围:20,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信达国贸汽车集团100%股权,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19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75,100万元+36,600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306,300万元+36,600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68,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8,200万元人民币+22,1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0%。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
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537,100万元+36,6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162,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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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2年02月01日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有该公司98.671%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329%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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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
成立时间: 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 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 陈秉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477.13万元,负债总额2,139.96万元,净资产4,337.1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815.73万元,利润总额1,140.23万元,净利润854.33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573.32万元,负债总额1,202.50万元,净资产4,370.82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5,985.98万元,利润总额46.17万元,净利润33.65万元。厦门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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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
成立时间:2010年04月19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89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49.52万元,负债总额843.08万元,净资产1,206.4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490.05万元,利润总额119.31万元,净利润119.3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92.52万元,负债总额1,867.95万元,净资产1,224.57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4,552.67万元,利润总额18.13万元,净利润18.13万元。西岸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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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50.18万元,负债总额1,901.92万元,净资产5,048.2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924.06万元,利润总额1,114.36万元,净利润834.06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742.73万元,负债总额1,567.47万元,净资产5,175.26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8,052.88万元,利润总额169.33万元,净利润127.00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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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厦门国贸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进出口”)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3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10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372.92万元,负债总额9,197.08万元,净资产1,175.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8,668.10万元,利润总额139.15万元,净利润109.32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275.54万元,负债总额7,046.19万元,净资产1,229.35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5,465.97万元,利润总额71.36万元,净利润53.51万元。国贸进出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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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田”)
成立时间:2002年08月16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广州本田系列品牌汽车、进口品牌汽车的销售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183.36 万元,负债总额 2,360.89万元,净资产3,822.4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905.11万元,利润总额857.03万元,净利润641.96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422.89万元,负债总额1,552.37万元,净资产3,870.53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6,697.79万元,利润总额64.59万元,净利润48.06万元。福建信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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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
成立时间:2011年09月26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679.05万元,负债总额3,998.20万元,净资产680.8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871.67万元,利润总额269.89万元,净利润269.89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46.42万元,负债总额7,296.53万元,净资产549.89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5,583.12万元,利润总额-130.96万元,净利润-130.96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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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吴英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86.75万元,负债总额52.51万元,净资产934.2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5.75万元,净利润-65.75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35.88万元,负债总额148.95万元,净资产886.93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1.1万元,利润总额-47.32万元,净利润-47.32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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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盈泰”)
成立时间:2015年06月17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5单元X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619.99万元,负债总额37,710.45万元,净资产20,909.5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6,395.67万元,利润总额2,820.13万元,净利润2,113.14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463.23万元,负债总额36,961.92万元,净资产21,501.31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1,824.36万元,利润总额789.02万元,净利润591.76万元。国贸盈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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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启润”)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27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滨北汽车城之17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789.12万元,负债总额5,703万元,净资产1,086.1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368.98万元,利润总额-42.38万元,净利润-32.9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132.33万元,负债总额10,182.56万元,净资产949.77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5,217.81万元,利润总额-136.36万元,净利润-136.36万元。厦门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90%股权,赖才金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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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润”)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10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中沧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095.57万元,负债总额7,182.99万元,净资产-87.4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309.28万元,利润总额146.77万元,净利润146.7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94.84万元,负债总额5,354.37万元,净资产-59.53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3,767.31万元,利润总额27.89万元,净利润27.89万元。厦门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80%股权,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沧城建”)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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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通达”)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18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6号(2#仓库)一楼之4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装潢、美容(不含洗车);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进口、国产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00.61万元,负债总额5,801.78万元,净资产-201.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0,682.41万元,利润总额-88.97万元,净利润-88.9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856.60万元,负债总额5,415.1万元,净资产-558.49万元; 2019年1-3月,营业收入3,573.78万元,利润总额-357.32万元,净利润-357.32万元。厦门通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70%股权,王蕴华持有该公司3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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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厦门国贸通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通润”)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30日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17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保险兼业代理险种: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122.66万元,负债总额6,543.31万元,净资产-420.6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584.84万元,利润总额186.81万元,净利润186.8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270.31万元,负债总额6,665.25万元,净资产-394.94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4,329.55万元,利润总额25.71万元,净利润25.71万元。厦门通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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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厦门国贸福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福润”)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30日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15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机动车维修;二手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643.61万元,负债总额4,391.93万元,净资产-748.3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0,340.90万元,利润总额339.47万元,净利润339.4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264.37万元,负债总额6,215.86万元,净资产-951.49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4,754.09万元,利润总额-203.18万元,净利润-203.18万元。厦门福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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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详见本公告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为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控股子公司占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授信额度,不另行签署担保协议。
五、反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上述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国贸福申100%股权,为国贸福申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资产或股权质押、担保函等措施提供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或承担担保责任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新签署的担保金额为68,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对外担保金额为88,200万元人民币+22,1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0%,无逾期担保。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二〇一九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37,100万人民币 +36,6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0%。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择机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持有的5,811,763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股票预计将在2019年7月解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择机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股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处置股票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择机处置三钢闽光股票,交易方为证券市场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择机处置的三钢闽光股票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达安持有的三钢闽光股票的账面价值为7,433.24万元,账面投资成本为3,006.02万元。
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三钢闽光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达安持有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钢铁”)2.2287%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0.59元/股,信达安取得三钢闽光5,811,763股,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7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公司股权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一64),刊载于2017年1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
注册资本:163,438.415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法定代表人:黎立璋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炼铁;炼钢;炼焦;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结构、氮肥制造;煤炭、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材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再生物资回收;液氮、液氧、液氩、硫酸、粗苯、煤焦油、洗油的批发;对外贸易;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钢铁技术咨询服务。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三钢闽光于2001年1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登记成立,200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三钢闽光”,证券代码为“002110”,目前总股本1,634,384,159股。
股权结构: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5.0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钢闽光前十大股东情况详见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三钢闽光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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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三钢闽光资产总额282.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3.29亿元,营业收入362.4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7亿元。
公司所持三钢闽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7月解除限售。
四、交易相关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股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
五、本次择机处置三钢闽光股票的基本情况
1、处置股票来源:因三钢闽光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信达安持有的三安钢铁股权而获得。
2、交易条件:处置股票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3、交易数量:不超过5,811,763股(含本数,若三钢闽光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相应调整)。
4、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5、交易定价依据: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处置所持股票资产,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本项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持有或处置三钢闽光股票的情况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股票资产,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
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一八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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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提坏账准备
(1)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确认方法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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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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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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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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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对于已涉诉、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长期应收款,综合考虑承租人的还款能力、承租人的还款记录、承租人的还款意愿、租赁资产的盈利能力、租赁资产的抵押担保、承租人还款的法律责任、公司内部租赁资产管理状况等因素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在期末对每一单项租赁合同按照资产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主要分类的标准和计提损失准备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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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749.53万元。
A、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526.9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6,555.12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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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收账款209,636.76万元按账龄分析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184.98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376.61万元。
②单项金额重大的OCEANA GROUP LIMITED等公司应收账款16,468.83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949.3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218.21万元。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的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应收账款7,984.36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92.6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960.30万元。
B、本期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7,117.81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8,101.04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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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其他应收款106,745.03万元,按账龄分析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844.63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0,976.17万元。
②单项金额重大的厦门奥龙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应收款27,872.13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62.86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4,904.78万元。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的DEVI RESOURCES LIMITED等公司其他应收款2,328.4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10.3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220.09万元。
C、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保理款)坏账准备金额104.7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68.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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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根据《年报监管会计问题提示》,本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风险特征计提减值准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原值 28,986.12万元,本期转回减值准备151.45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44.93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4.93万元。
3、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762.09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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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40.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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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0.63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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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289.30万元。
单位:万元
■
7、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被投资单位未来5年内净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市场发展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并购深圳市安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期末发生减值3,743.09万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97.99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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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8年1-12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40,184.12万元。
二、二〇一八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对公司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
1、核销公司子公司对深圳三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原值1,242,593.84元,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上述应收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242,593.84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公司对日照凯讯电子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原值3,362,048.23元,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上述应收款项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362,048.23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稳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总额。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总额。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